看到一篇北京大兴法院一审和北京二中院的判决书。有如下感想和体会:
违反党纪就是违反劳动法;违反劳动合同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党纪也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所以就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就此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了。
举案说法,警告广大党员,要严于律己,不能违反党纪,党纪即国法。违反了党纪,就会丢掉自己的饭碗,无论你是在医疗期期间内的癌症晚期患者,还是离退休不足五年,在一个单位供职十七八年了,必须要解除劳动合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让你流落街头,生活无保证,医疗无着落。这就是违反党纪的代价和后果。必须严肃党的纪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没商量。目前在党的人们呀,你们要老老实实遵守党的纪律,保住自己的饭碗
页面更新: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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