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15岁男孩在学校宿舍,被同学殴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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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15岁男孩在学校宿舍,被同学殴打致死

9月10日在江苏连云港东海县中等专业学校,两名学生打架其中一名学生被打倒在地,昏迷不醒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连云港15岁男孩在学校宿舍,被同学殴打致死

据悉两个学生是因为琐事发生了纠纷,平某便对张某进行殴打造成了其死亡,目前的这个平某男15岁已经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办过程中。

连云港15岁男孩在学校宿舍,被同学殴打致死

连云港15岁男孩在学校宿舍,被同学殴打致死

张某也就是死亡孩子的母亲发文说:自己的孩子刚刚上了四天学,在学校宿舍内就被人活活给打死了而校方一直并没有出面解决,先说学校,学校是干啥的,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而最近孩子在学校出事被校园暴力或者车祸受伤,各种各样的事情真的太多了,而校方一直采取的态度就是避而不见,一直没有出面解决,什么时候在媒体上这个舆论到了一定的高度了,才会出面解决,那么我想说:师德在哪?师风在哪儿?校德在哪?校风在哪?这样的校长还让他回家吧,打人者年仅15岁还是未成年人,但已满14周岁,一般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其打人致死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鉴于打人者系未成年人,依法不适用死刑,民事赔偿方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打人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人,该类人员造成他人损害的,将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受害人是在校内被同学殴打死亡,学校教育作为教育机构如对在校学生未尽到应尽的管理职责,则具有一定过错,依法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对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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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2

标签:连云港   东海县   民法典   伤害罪   行为人   教书育人   校方   未成年人   死刑   刑事责任   过错   宿舍   男孩   同学   孩子   美食   学校   责任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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