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辽疫总指办〔2021〕11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人员闭环管理,严防疫情“从内向外”播散,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全额事业),结合用工单位工作需要和工作实际,委托营口滨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补招合同制人员,公告如下:

一、具体岗位和人数要求

招聘岗位4个,招聘人8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线上报名。应聘的人员以PDF格式上传下列材料至电子邮箱:534970721@qq.com

1、身份证;

2、所报专业相关资历证件;

3、填写《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周一至周五8时-17时),若未招满,报名时间续延。

(三)资格审核和面试考核及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应聘人员应“诚信参加招聘”,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

0417-2919127营口滨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0417-2871513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

(最终解释权为用工单位)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编外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

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营口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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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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