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市委组织部划拨专项党费2万元的基础上,从县管党费中下拨专项资金50万元,共计52万元紧急支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要用于慰问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等;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
同时,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在疫情防控一线挺身而出、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发现有问题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切实发挥专项党费的最大效应,让党员干部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页面更新: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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