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部分行为或现象值得点赞 部分行为或现象仍需重视(1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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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相伴你我、文明幸福大家,近期,鲁甸广大干群齐发力,人人参与“两创建三巩固”工作,城市环境、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升。过程中,部分行为或现象值得点赞,但也还有部分行为或现象仍需重视及进一步改进,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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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10月9日,崇文阁美观大方的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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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10月9日,县农业农村局门口停放整齐的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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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10月10日,石桥路车辆停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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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上午9:00,粮贸街,堵断人行道的违停车辆。(16号网格,石桥社区,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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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上午8:50,育才路,禁停区的违停车辆。(26号网格,民富社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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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鲁甸县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丨李璇

编审丨孔祥曙

投稿邮箱:wldtg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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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4

标签:崇文   鲁甸县   鲁甸   现象   干群   城市环境   市容   网格   人行道   石桥   本期   单车   重视   车辆   单位   旅游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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