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驻中国领事馆:仅在卫生部的保护措施范围内受理部分签证申请

受理部分申根签证:
● 欧盟/捷克共和国公民的家庭成员
● 欧盟/捷克共和国公民的未婚伴侣
● 投资捷克
● 国际运输工人
● 关键基础设施工人
● 外交官和国际组织官员
● 季节性工人
● 卫生、社会服务和食品加工员工
● 具备“高素质劳动者计划”和“重点科研人员计划”条件的科研、重点、高素质专业人员
受理长期签证和居留证范围:
● 季节性就业的长期签证
● 特殊工作签证
● 关键和科学人员计划内的签证/居留许可,包括家庭成员
● 高素质员工计划内的签证/居留许可,包括家庭成员
● 计划内签证/居留许可合格员工
● 同胞永久居留证
● 蓝卡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长期居住证申请
● 以科研为目的的长期居住证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长期居住证申请
● 以学习为目的的长期签证-签证只能签发给在认可的课程学习的学生
● 以家庭团聚为目的的长期签证,但前提是家庭团聚涉及已根据长期或永久居留许可证居住在捷克共和国的外国国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他家庭成员目前无法提交这些申请
● 以领取居留许可为目的的签证(所谓的D/VR类签证)–所谓的签证贴纸转让–用于任何停留目的
● 长期签证和居留证,如果是外国公民的逗留符合捷克共和国的利益(投资类),并得到相应文件的支持
● 以文化和体育为目的的长期签证

捷克驻中国领事馆:仅在卫生部的保护措施范围内受理部分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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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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