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成为一个失业人员,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结果输了,输的原因是,单位也认为工伤适用1953年劳动法 ,仲裁委也认同,但是1953年劳动法对残疾赔偿金是按月支付,我要求是一次性支付,所以输了。历时5个月,现在我又起诉到法院,开过庭了,还没判决,有了结果看看再说吧。如果再输了就上诉中院,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你去咨询时,各级仲裁都认为应该得到赔偿,给谁说谁都说应该赔,真正仲裁,却输了。我1986年出的工伤,当时单位没有按劳动法给残疾赔偿金,现在怎么按月给赔偿,劳动法里没有一次性这3个字就不能赔偿吗,荒唐。打字太费劲了,等学会了发视频,和编辑视频,我再视频里说说,
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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