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龟是一种常见的半水半栖、半陆性爬行动物,大部分的乌龟性情都比较温和,它们耐饥饿能力强,寿命长,民间有“千年王八万年龟”的说法,加之食性杂,非常好养,因此,很多人都喜欢把乌龟拿来当宠物养。
乌龟的确是不错的宠物,但并不是所有的乌龟都可以随便饲养,因为你一不小心可能就触犯了法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19年,韦姓男子联系一动物养殖公司卖给了林姓男子3只乌龟龟,非法获利3.6万元,林姓男子跨省快递收到后,一直把它们放在家中饲养。
2020年3月,警方从林姓男子的家里查获了这3只乌龟,经专业机构鉴定,这3只乌龟都是苏卡达陆龟(非洲大陆最大的陆龟,世界第三大陆龟),被列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同时也被我国列入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猎捕、买卖、转运、饲养、食用等,违者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终,韦姓男子(林姓男子另案处理)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检察院起诉,同时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日,广西南宁江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韦姓男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愿意赔偿损失及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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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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