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连日来,河津市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了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统一行动,9月22日,河津市交警大队查处了多起三轮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还违法载人的严重安全隐患行为,驾驶人因为无证、无牌和违法载人分别被大队处以罚款700元的处罚。
把三轮车当作载人工具
危险又违法
不仅驾乘人员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而且也给道路带来许多安全隐患
交警蜀黍:千万“驶”不得
上午11时许,西王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车的车斗内座了3名乘客,由于三轮车车斗的空间狭小,3名乘客挤在一起,民警遂即拦截了三轮车驾驶人,驾驶人杨某某解释自己为了方便,用三轮车带着朋友去赶集,民警对杨某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对杨某某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下午14时许,小梁中队民警在连伯村口查处了陈某某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严重违法行为,陈某某被查时,三轮车还载着刚采收的农作物,陈某某的家人在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坐在三轮车车斗的农作物上,非常危险,民警及时进行了拦截和处罚。
下午15时许,西王中队民警在张高线查处了驾驶人柴某某驾驶的三轮车违法载人,为了躲避交警检查,柴某某要求家人躲在三轮车的车斗里,民警对驾驶人柴某某进行了相应处罚。
下午16时许,小梁中队在老209国道苍底村村口查处了驾驶人胡某某驾驶的三轮车违法载人,被查时,胡某某车内载运着2箱大大的铁桶,乘坐人则挤坐在车斗的一个角落,存在着很大的道路安全隐患。
下午16时许,西卫中队民警在张高线查处了驾驶人魏某某驾驶的三轮车违法载人,魏某某称自己准备带着刚下班的工友回家,民警对魏某某违法载人行为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做相应的处罚。
河津交警提示:
三轮车载人既违法又危险,此类车安全技术标准较低,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而且速度较快,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为了自身和家人幸福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自觉抵制乘坐
非法载人的三轮车!
生命只有一次,请珍惜!
页面更新:2024-05-19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