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当前我局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
焚香烧纸、焚烧秸秆等情形是严令禁止的
近日,招贤镇、太平镇三位村民因违规户外焚烧秸秆分别被处以1千元和2千元的处罚。
9月22日15时,在夏泽村方向发现有大量燃烧烟雾,招贤镇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干部人员前往现场查看详情,经核实,该燃烧烟雾为夏泽村村民王某焚烧秸秆所致,招贤镇镇村干部用水将火扑灭后,当即对该村民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在事后给予当事人夏泽村村民王某罚款1000元的处罚。
9月28日18时30分左右,太平镇南源村方向有大量燃烧烟雾,接到通知后太平镇立即组织值班干部前去查看,发现合水分场上湾村村民李某在菜园焚烧秸秆,并现场要求当事人用水把余火浇灭,同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执法部门对其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3日23时50分,有游客发现招贤镇堎上村村民刘某在自家菜地焚烧秸秆,随即拨打报警电话,接到该消息后招贤镇立即派镇村干部前往査看,发现确为堎上村村民刘某焚烧秸秆,随后消防人员和镇村干部对余火进行扑灭,并当即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给予其罚款1000元的处罚。
目前三位村民已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犯。
当前全局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入关键期,在这重点时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焚烧秸秆、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在此,希望广大市民和游客能够以上述案例为警示,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禁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共同保护全局森林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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