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暑期托管服务定了!武汉针对校外培训出手了

快乐的暑假来啦

但有不少家长表示

其实并不快乐

工作忙日常没时间管孩子

放到老人家里又怕孩子玩翻天

要是有个正式暑期托管班

孩子就有地方去了

别急!今天

教育部正式发文

支持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

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教育部发文:暑期托管服务定了!武汉针对校外培训出手了教育部发文:暑期托管服务定了!武汉针对校外培训出手了

开展暑期托管

教育部发文:暑期托管服务定了!武汉针对校外培训出手了

7月9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发布,明确提出:

✿地方教育部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给予适当补助,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要合理安排暑期托管服务内容,应以看护为主。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教育部发文:暑期托管服务定了!武汉针对校外培训出手了

具体通知如下

1、鼓励学校积极承担

地方教育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并作为学党史、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同时,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

2、引导教师志愿参与

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3、坚持学生自愿参加

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宣传告知具体安排。同时,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暑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4、合理安排服务内容

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5、积极拓宽资源渠道

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要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

6、坚持公益普惠原则

地方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实行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收费标准由地方教育部门商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示、做好宣传工作,学校不得违规收费。

7、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除了暑期托管服务以外

针对校外培训

武汉出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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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武汉市教育发布

《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

违规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GRADUATION SEASON

《通知》由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要求各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收费管理、培训合同、广告宣传、培训行为及线上培训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从严治理,严肃查处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培训机构,坚决遏制“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整治内容及要求

在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基础上,重点开展6个方面的集中专项治理:

1.进一步规范办学资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分公司或教学点。未经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家教、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非法人登记证)应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展示。

2.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流程、时限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提前超期收费,其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两个条件应同时满足),并主动开具与办学机构名称一致的合法票据。校外培训机构应按规定畅通退费渠道、优化退费流程,妥善处理退费纠纷。坚决打击虚构培训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3.进一步规范培训合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或者线上培训均应与消费者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原则上使用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作的合同示范文本《武汉市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WF-2020-P8301)》,使用自制格式合同的应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保持一致。严肃查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

4.进一步规范广告宣传。校外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应当准确真实、规范合法,不得有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用户评价不真实等虚假宣传行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简化培训机构名称,宣传内容不得有歧义或者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渲染教育竞争等制造教育焦虑,不得通过低价倾销等进行非法营销。

5.进一步规范培训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教学。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针对学前儿童的培训机构,在全市幼儿园正常上课时段不得对在园幼儿(或应该正常在园的幼儿)进行培训,在全市幼儿园正常上课时段对已经幼儿园毕业但因故不能就读小学的儿童进行培训的,应通过查看其身份证、幼儿园毕业证明等方式核查学员信息。培训机构不得开设针对学前儿童的全日制培训班,不得为学前儿童提供食宿服务,其培训内容不得有“学科化”“小学化”倾向,坚决杜绝把培训机构办成“准幼儿园”或者“准小学”。此类培训机构培训班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并与培训对象年龄及入园信息等一并报所在区教育局备案。

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严禁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给中小学生留作业。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科类考试、竞赛活动,不得通过举办“小升初”政策解读、家长论坛等活动变相招揽生源。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应遵守中小学师德规范,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聘用在职教师。

6.进一步规范线上培训。线上校外培训在教师资格、招生收费、广告宣传、合同使用、课程内容、作业要求等方面应与线下执行同一标准,其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其中,单纯的线上校外培训机构须通过省级教育等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展培训。

转发给身边的家长朋友!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网站、长江日报等

教育部发文:暑期托管服务定了!武汉针对校外培训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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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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