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上班,会碰到每个单位都有不同的规定和纪律,作为员工,是不能够违反自己单位规定的。
这不,杭州杜女士,在单位酒店里面已经工作五年了,最近,被领导喊到办公室,让写辞职报告,单位准备辞退她。可杜女士不明白哪里犯了错,经多方打听,原来是自己前几天打包了客人剩下的一盒十元不到的河粉。
她清楚的记得那天晚上,把客人不要的河粉打包带走后,走到门口被保安看到了,后来上报领导,领导召见杜女士,可杜女士却不承认,还辩说其他员工也拿回家,只是领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现在,领导因为此事要辞退她,杜女士感到冤枉,希望还能在公司上班,干了五年的老员工,不致于为了十元不到的一盒河粉,就辞退她。
于是,她找到了媒体,希望能说个理。媒体记者联系到杜女士上班地方,酒店总监拿出了单位守则,其中有一条就是员工不可欺骗单位,负责人说员工需要遵守单位规定,杜女士违反了,所以单位要辞退她。
因为杜女士开始没有承认自己拿了东西,跟保安说不是,被保安查出来了,事情虽小,但是与你主动承认自己拿了性质不一样。所以现在单位认定杜女士是个不诚实的人,不守信用的人,必须要辞退。
那么,单位到底有没有理由辞退这位员工?理由是不是站住脚呢?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单位当然也会有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员工遵守,不可违反,要不然,有些单位几千上万人,没有个统一的规章制度,不要闹翻天吗吗?
记得以前,在外企供职,进去第一件事,就是背规章制度,并且熟记在心,哪些条款违反了,就会直接开除,没有讲情。上班不准带打卡,因为有人耍小聪明,卡来打了,人却没来上班,这是最遭人事痛恨的,还有早退的人,也会让别人带打卡,自己早早没到时间就下班干私活去了。
带打卡是禁止的,谁触犯都不行。还有一个就是把单位财产占为己有,这也是员工入职一大禁忌。在贵重物品生产单位,员工上下班,是要过安检门的,以防贵重物品被员工私自带出。
还有一个部门,是单位领导非常重视的,就是仓库管理。有一个单位,仓库管理就是因为每天上下班都是背个大包,而使老板看着不舒服。虽然她背的是自己的东西,可是碰到个多疑的老板,老板总是怀疑她每天包里装的是什么?
有一天,终于被老板抓住了把柄,酒店有客人举行婚礼,现场有很多花束,非常漂亮,婚礼结束后,现场留了很多花。
于是,这个仓库管理下班就顺手拿了一捧花带走了,恰巧被老板看到,老板认为,“仓库当他面都拿东西,那么我不在的时候,那谁知道她拿多少东西啊!”
后来,这个仓库就被老板辞退了,虽然工作干得很出色,那也没用,因为作为一名员工,手脚要干净,不能看见单位有漂亮的东西,有合适的东西就要拿回家,据为己有。
哪怕这个东西再好,被单位扔到垃圾桶,不能拿回家的东西,你绝对不要拿。就比如出纳,看到单位那么多钱,憋不住了,就把本来要存银行的钱据为己有,拿回家自己花,这能不犯法吗?
所以,作为员工,这点小便宜还是不要占的好,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能拿的东西就绝对不要!做个清廉的人虽然很苦,但是心安理得。
页面更新: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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