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想象的不一样澳大利亚


因为我已懂得 如何看待大自然,再不似 少不更事的青年;儿时经常听到 人生宁静而忧郁的乐曲...... ----- 威廉·华兹华斯《丁登寺》,1789

你心目中的澳大利亚什么样?是悉尼歌剧院,墨尔本弗林德斯街火车站,还是黄金海岸的冲浪者天堂? 如果小澳告诉你,这些都不是真正的澳大利亚,你会惊讶吗? 提起长江黄河,大多数中国人倍感骄傲,称之为母亲河 - 因为这是中华民族身份的象征;那么在澳大利亚人的心目中,我们民族身份的象征又是什么呢? 准备好出发去旅行了吗?请允许小澳带领大家跟随一位伟大的向导 - 澳大利亚著名作家、历史学家和公共演说家唐·沃森先生的脚步,开辟出一条鲜为旅游者所知的道路,途径澳大利亚小桉树区、墨累-达令盆地、西澳州的小麦带区,深入澳大利亚的腹地,去探索这片广袤神秘、风景独特、拥有数万年珍稀独特动植物种群的独特地带 - 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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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 - 澳大利亚内陆文明之旅》 (澳)唐·沃森 著 李景艳 译 |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

丛林对于澳大利亚人而言,其含义包罗万象。 它囊括了各种各样的自然环境——沙漠、草原、热带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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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ABC News

还展现出耕地景观——田园地产、小农场和乡村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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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The Guardian

它包括了城市以外的任何地方,是腹地、内地、内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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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是“一个某些人赖以生存而另外一些人永远不会光临”的地方) 图片来源:National Gallery of Victoria

正如西进运动塑造了美国人的民族性格一样,丛林也被视为澳大利亚人的精神之源。对于澳大利亚人而言,丛林不仅指长满桉树的自然环境,还代表一种引以为傲的人文精神。

丛林精神体现的是澳大利亚乡村的生活方式、乡村的人物形象和价值观念。丛林人与自然博弈,像桉树一样吃苦耐劳、坚忍不拔。他们天生寡言少语,甚至听天由命,却足智多谋,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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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柴人,亦称烧炭人 - Tom Roberts 1886年画作 | 图片来源:The Art Gallery Of Ballarat)

与自然的博弈塑造了丛林人,也使他们在危难时刻众志成城。森林大火、干旱和洪水使他们以一种“伙伴情谊”紧密相连。“伙伴情谊”是在丛林中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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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昆士兰州 伐木工人在砍树 | 图片来源:ABC News)

丛林是边疆。边疆塑造了新世界国家的思想,而这种思想在边疆关闭后仍长期存在。那里的人们忍受着大自然的残酷无情,披荆斩棘为后来者引路。我们不仅钦佩探险家和先驱者的事迹,而且向他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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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80年代丛林营地外的拓荒者家庭,住在用木板和木杆搭起来的简易帐篷内) 图片来源:ABC News

这本书对于丛林与澳大利亚的文化矛盾同样给予了关注。 欧洲侵略者以一种更高文明的名义,即田园和农业文明,破坏了自然环境。澳大利亚人声称他们所挚爱的丛林不再是欧洲人当初发现它时的模样。在许多地方,包括主要的河流系统,乡村是一片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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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澳大利亚原住民的坟墓 | 图片来源:National Library Of Australia)

由此可见,本书内容涉猎广泛,可谓一部澳大利亚丛林发展史的“百科全书”,无论对澳大利亚本土居民、还是对澳大利亚历史文化生物种群乃至气候环境等多方面研究感兴趣的机构和个人而言,这本书无疑都是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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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荣获澳大利亚独立书商年度图书奖、新南威尔士州长文学奖|图片来源:澳大利亚企鹅兰登出版社)

唐·沃森的作品中没有任何一部可以与《丛林》的精湛相媲美,每一页都趣味盎然,倘若有人想全面了解澳大利亚的现在、过去或者将来是什么样子,我会迫不及待地将本书塞到他手上。他从吉普斯兰一个家庭牧场上天真无邪的小男孩写起,正是这个小男孩眼中的各种新奇,将读者引向澳大利亚一个至关重要的精神源泉——丛林,这种源泉赋予他所见、所做的每一件事以初露端倪的活力。 ——罗杰·麦克唐纳德《时代报》 一部令人愉悦、博学多识、顽皮幽默、引人入胜之佳作……犹如一个硕大而鲜美多汁的魔法布丁,大部分内容超乎想象……仿佛一位和善而雄辩的大叔正在给我们讲述他所熟知的神学、文化、土地、野兽、花草以及灌木,每桩每件都极为刺激。 ——托马斯·肯尼利《周末澳大利亚人》

洗练优雅而不失头脑冷静的文学—历史史诗,令人着迷而不忍释卷,激励认真思考到底是什么造就了澳大利亚的民族认同以及我们所认为的自己。

——保罗•戴利《卫报》(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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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沃森(Don Watson),已两次荣膺《时代报》年度图书奖和独立书商年度图书奖)

唐·沃森(Don Watson)澳大利亚著名作家、历史学家和公共演讲家。长年为澳大利亚的传奇电视剧《男仆报告》撰写政治讽刺剧本,电影作品则包括《控告上帝的人》和《激情》。在过去三十年,他在政治、历史和文化方面的文章及评论屡屡见诸澳大利亚各报刊,出版的专著好评如潮、畅销不衰,包括《流血之心的回忆》《死刑》《沃森的遁词词典》《美国之旅》《灵活的学问》《从林》《恶词》等。已两次荣膺《时代报》年度图书奖和独立书商年度图书奖,还曾获全国纪实文学奖、《信使邮报》年度图书奖、阿尔弗雷德·迪肯美文奖、澳大利亚文学研究学会年度图书奖、沃克利奖、新南威尔士州长文学奖、菲利普·霍金斯澳大利亚文学金奖等。曾长期担任澳大利亚总理的演讲撰稿人,并定期举办职业写作艺术工作坊。现与作家克罗伊·胡珀及两个孩子居住在墨尔本。 为满足广大读者的好奇心,小澳特意从书中摘录了一段描写“流浪汉”的文字,作者的写作风格由此可见一斑:

流浪汉 (选自 《丛林:澳大利亚内陆文明之旅》(澳)唐·沃森 著 李景艳 译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

流浪汉互助会欢迎所有类型的人:妄想型的怪人、无用的寄生虫、季节性的劳工、失败的选地者、文盲和受过教育的二流子、穷困潦倒的艺术家以及遭遇经济萧条和其他不幸的无辜受害者。文学作品中的流浪汉是“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和“面临绞刑的”。芭芭拉·贝恩顿笔下的流浪汉是不祥之兆,欧内斯廷·希尔笔下的流浪汉则是温和的、厌恶女人的,他们只是想让女人别管他们。在西澳的当加拉(Dongara),西里尔·彭尼(Cyrill Penny)记得那些疯子,包括那些衣衫褴褛、不停祷告的宗教狂热者;记得那天一个流浪汉偷走了一只鸡,把内脏留在了前门的台阶上,他的母亲则把自己和孩子反锁在房内,拿着一把斧头站在门后。有些土著人将一个“白种人疯子”带到布雷沃里纳牧场附近的牧场主营地。他饿得半死,被太阳晒得通红,但他却有“相当快乐的笑容”。牧场主说,这种情况“在丛林里是常见的”,“超乎寻常”的是他们中有多少人“由于没有意识到生活的烦恼而快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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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The Guardian)

如果按“快活的”一词的字面意思来看,歌曲中的流浪汉似乎更可能是某个“独居丛林的怪人”,也就是说,疯狂得像贝恩顿《斯格拉美》中的牧羊人,他可能有双相型障碍、精神分裂、抑郁、躁狂或任何数量的其他未经确诊的精神障碍。他也可能是迈尔斯·弗兰克林所见的:“各种外形、身材、年龄、种类和条件……患病的、受过教育的、无知的、畸形的、失明的、邪恶的、诚实的、疯狂的、理智的……肮脏的、烂醉的、衣不蔽体的人……”或者他也许是一个“本地人”——一个乞讨者,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穷人中的一个,就像劳森笔下的人物米歇尔,或者弗菲作品中接受过大学教育的英国人威洛比。他也许会跳进死水潭,因为他知道他一直生活在骗人的游戏中。

无论他的性格是好是坏,快活的流浪汉都不是喜欢制造事端的人,他是一个反英雄、一个没有理由的叛逆者、一个魔法师。当牧场主和骑警显然代表资本和其帮差时,流浪汉肯定是波希米亚个人主义者,而非社会主义者。的确,如果他们是那些为了招募他而来的工会组织者,他也可能会像面对牧场主和警察一样应对。我们的流浪汉是一个离经叛道者。他死了。丛林已夺去了他的生命。当死水潭在下一场干旱中干枯时,他的骨头将会和牛、羊、马的骨头一起变白——谁知道呢,也许还有其他的流浪汉(丛林也夺去了他们的生命)。欧内斯廷·希尔写道,在西北部,每年都有十多个这样被海市蜃楼诱惑最后渴死的“老手”。罗莎·普雷德问道:“丛林会不会放弃它逝者的秘密,以及众多桉树下上演得孤独的悲剧?”

佩特森歌曲的名字可能来源于德语auf der walz,它描述了年轻的手工艺人在学徒期满后进行两到三年旅行的传统。“玛蒂尔德” (Matilda)源于古老的日耳曼语,原指一名强壮的女战士。铺盖卷似乎就是流浪汉的玛蒂尔德(妻子或伴侣)。“卷起铺盖”(包行李的蓝色毯子)的意思就是“跳华尔兹的马蒂尔德”。亨利·劳森列出了“失业”或“无固定住所”的常用词汇,其中包括“行走的玛蒂尔德”和“驼背的玛蒂尔德”,但不是跳华尔兹的玛蒂尔德。无论这个表达的起源是什么,佩特森都需要某种天赋将这个场景魔法般地施入国人的心中:闷热中,在孤零零的一个死水潭旁的一棵树下,一个来自消失部落的声音引诱着乌鸦和微风:“谁将与我带着铺盖卷流浪?”帕特里克·怀特认为,试想,在澳大利亚巨大的空虚中,“头脑是最微不足道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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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The Guardian)

流浪汉——或者步行者——也称作旅行者。大量的这种“游牧部落”在丛林中游荡,找寻工作,当没有工作时,至少找点东西糊口。温莫拉的一位老兵回忆道,剪羊毛季前的一个月,总有四五十人来到这里。但牧场主并未给他们提供正式的餐食,而只是给每人一小盘面粉,让他们自己烤面包吃。诗人约翰·肖·内尔森(John Shaw Neilson)在西维多利亚游历了三十余载,估计有过200 多个雇主。这是一种衡量事物的标准,他们一生勤恳工作、吃苦耐劳却永远无法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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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The Guardian)

早期的流浪汉中有许多曾是罪犯,后来大多数则是在没有工作的时候去打沙袋鼠的人。除了《跳华尔兹的玛蒂尔德》以外,班卓·佩特森着实是马背上丛林人的民谣歌神,而亨利·劳森堪称行走的丛林人的词圣诗仙。曾短暂漂泊的索伦森说,马背上的流浪者把自己视作一种优越的社会等级。这种优越感可能缘于他们超出步行者的高度和速度。脚蹬一双不跟脚的靴子在丛林中跋涉,与骑着马穿行,二者相去天渊。

在以“全速奔跑一英里”测试了爱尔兰人麦克纳布的阉马“埃及艳后”之后,汤姆·柯林斯(Tom Collins)说:“骑着那匹马感觉自由、快乐、不可战胜。”在《武装抢劫》中,罗尔夫·博尔德沃德赐给他的“混血儿”沃里格尔一匹古怪的、非法得来的漫步者,它的名字叫比尔巴,它对沃里格尔神秘的个性的塑造不亚于比塞弗勒斯(Bucephalus)a之于亚历山大大帝、托普之于霍帕隆·卡西迪(Hopalong Cassidy)b。博尔德沃德笔下的人骑马穿过“壮阔的草地”,那是吉普斯兰“肥沃的乡村”,翻越蛮荒的“山地”,“途经雪河回到熟悉的新南威尔士,然后继续前行至莫纳罗。之后我们就知道我们在哪里了”。

那就是自由。一匹相得益彰的马,既能张扬主人的个性,又可放大他的人生格局。一个碌碌无为的人,骑在一匹好马上可以显得出类拔萃。它可以为他插上一双翅膀,即便它不是一匹配备精良的马,它总能比他承载更多的东西,而且可以成为各种各样的伙伴,甚至是心上人。在他所有的沙漠马拉松比赛中,坚不可摧的丛林人和探险家约翰·麦克道尔·斯图尔特都带着一匹同样坚毅的母马——波莉。就算波莉不是他唯一喜爱的行走动物,或许也是他可以说话的唯一雌性。波莉在他离开她的那棵桉树下饿死了。

马需要饲料。马背上的旅行者总是在寻找草地和水源。通常, 他不只拥有一匹马:一匹用来骑,一匹用来驮运他的物品。这样会减少大多数不幸发生的可能(除了坠马),但却大大增加了养出一匹坏脾气的马或一匹狡诈的马的机会。这个骑在马背上的旅行者不只是要应对他自己的个性,还要处理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按照弗洛伊德的比喻,自我是骑在马背上的人,驾驭着桀骜不驯的马(本我),约束着它前进的方向。我们可能认为步行者或流浪汉把“本我”从等式中移除了,就像他从家庭和社会中逃离(或试图逃离) “超我”和外部世界的劫掠一样。

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流浪汉是在东躲西藏中被击垮的“自我”(即使有,他也很少意识到自己是在逃避自己)。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斯蒂尔·拉德作品中的流浪汉,胡思乱想的杰克,他在大厅的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形象,还从中看出了自己父亲的影子,于是用一把斧头砍碎了镜子。当然,杰克代表了自愿的旅行者、流浪汉或者日落客,他们想要或者(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需要“简单的生活”,且能从牧场主那里得到,因为与其让牧场被点燃或羊被偷,牧场主更情愿为他们提供食物。

徒步旅行者最大的实际优势在于,只需顾及他自己的嘴巴,只需乞讨他自己的饭食(也许为他的狗讨要一块骨头),只需承担他自己的心理压力。而一个骑马的人,常常需要在早晨寻找一匹在夜间游荡的马,常常在夜晚聆听那只告诉他马儿整夜原地未动的铃铛,常常整日担心有些虚弱的马。同样,一个骑自行车的人需要对付车胎被扎、车轮弯曲、车链有沙砾等状况,而步行者只需卷起他的铺盖卷,开始沉重而缓慢的行走即可。他只不过是大地上的一个小点,正如失业和流浪的弗兰克·胡林所言,在丛林“梦幻般的超然和自我封闭”中几乎是不可见的。因为没有马让他暴露,他可以在盖节拉木树荫下小憩,就像弗菲在《人生就是如此》中留意的那个流浪汉:那个计划现身门前的家已远离视线,他饥肠辘辘,疲惫不堪,时间太晚,无法回到木柴堆——“费思量的时刻……当闪烁的景色渐渐在眼前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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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The Guardian)

劳森建议:“整理或者‘卷起’铺盖卷时,先将门帘或一块印花布铺在地上,然后将包裹放在上面。在一端,留出十八英寸左右的空间,放叠好的备用裤子和衬衫、轻便靴(用鞋带将脚尖与脚跟捆绑好)、书籍、旧的信件、肖像或想带走的任何小摆设、针、线、笔墨、补裤子用的补丁和备用鞋带……”劳森忘记提及面粉、茶叶和糖。带盖的金属罐或器皿单独携带,就像一个小型锡制手提袋,里面可能装有烘焙用的小苏打或酒石。冈恩夫人说,在1900年前后,这些东西已经成为丛林人烤制面包的基本用料。与其说铺盖卷是妻子,不如说是母亲。

爱人、母亲或伴侣的替代品,是出门在外者在这个世上所拥有的一切,也正是他所缺少的。它是他的家和他不曾拥有的家。流浪汉出门在外,他们是缺席者。就像佩特森民谣中咏唱的:“克兰西去昆士兰放牧去了,我们不知道他现在何处。”主人公没有和他的妻子在一起。在劳森的短篇小说中,当丈夫“外出放羊时”,赶牲畜人的妻子独自与大自然搏斗。他离开妻儿,与羊为伴。她想知道“他有时是否会忘记他已经结婚了”。即便如此,赶牲畜的人最终还是会回来的,而“去丛林流浪”则是没有确切终点的旅程。

如果说丛林培育了民族性格,那么它就像一家普通的大型廉价旅馆,收容着有各种各样性格和野心的投宿者。快活的流浪汉也许是弗菲或者劳森或者贝恩顿笔下的任何一个角色,或是百万行路人中的任何一个,或是少数留下自己生活和旅行记录的人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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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The Guardian)

亚瑟·阿什温有着多重角色——赶牲畜的人、勘探者、流动劳工或牧羊人,他本可以从《马德雷山脉的宝藏》中走出来。他是一个集实用主义者、哲学家和梦想家于一体的根深蒂固的漂泊者,尽管这种集合不太可能。他还是一个传记作家。他在始于19 世纪60 年代、跨越半个世纪和整个大陆的人生中,遇到了形形色色的旅行者,其中有一个寻马人, 狂欢过后受到惊吓,最后被发现死在水潭里,脖子上绑着一块石头,双脚就在水面下。

亚瑟·阿什温于1850 年出生在北阿德莱德,并在那里度过了童年。他声称,正如人们所期望的,传奇骑手亚当·林赛·戈登是他家的朋友,经常骑着马跳过他家前面的栅栏。他记得在一次女王生日的那天,“遇到了阿德莱德最大规模的黑人集会”。他还记得在墨尔本看见伯克(Burke)和威尔斯(Wills)离开,以及他们的遗骸被运回来。他记得看见了玻璃棺材中他们的遗骨。

多年以后,亚瑟·阿什温在他的回忆录中记录了这些事情。他充满英雄气概、奇特而通常又很邪恶的长途冒险行程,究竟有多少可信度,无人能够说清,但他说这些都是“原原本本的真相”,尽管他为了保护某些人的名誉不得不“放弃了许多真相”。他写道: “我可以写一部关于澳大利亚黑暗面的好书,但不会允许出版,因为这会披露一些有名的家庭。”他花了半个世纪的时间,穿越大陆, 寻找金子和工作。他勒紧缰绳,让马把他拖过泛洪的河流;他勇敢地面对鳄鱼,赶牛涉水过河;他忍受蚊子和沙蝇的袭击,忍受发高烧和难耐的酷热。他曾经连续数月靠“生肉和冷水”过活。他看到了伯克在库珀河(Cooper Creek)上建造的“防黑人”车站,还在查尔斯·斯图特的格兰车站看到了普尔的坟墓,1881年,“也是在那里,我第一次看见了金子的颜色”。他认为他知道莱卡特的骸骨在哪里。他的《回忆》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在丛林中无论他走到哪里,他身边永远都不缺这样一些人:像他一样思考,与他具有相同的渴望和痴迷,“平凡的”生活像他的一样精彩。无论是否“原原本本的真相”,至少他的记忆揭露了人的本质,以及他所游荡其中的世界的本质。亚瑟·阿什温认为,乡村是像他这样的人开拓的,而且他所说的并非没有一点道理。他们的奋发努力和坚韧不拔令人难以理解。今天,我们很可能会认为他们心理上受到了伤害,但边疆需要狂热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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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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