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1000元却只能开800元发票,这是为什么?

客户在某金融结构借贷1000元,按时还清1000元本金和利息后,要求金融机构开具发票,但是金融机构说只能给开800元面额的发票,这是为什么?


1.联合放款

联合放款(即:联合贷款),指金融机构放款给客户的资金,来自于两个及以上金融机构。通常参与联合放款的金融机构是两家,一家作为主放款方,另一个作为辅助放款方,同时还加上保险公司对贷款进行投保,以确保出现极端情况时,各参与方能尽可能避免损失。

在消费金融机构的联合放款中,往往由一家消费金融机构和一家银行共同出资对客户放款。

对于获得贷款的用户而言,所贷款的金额组成是“无感知”的。如客户在电信运营商办理优惠套餐,运营商要求预付半年或一年的费用(譬如:总费用是1000元),而客户没有足够的钱一次性付清这边费用,则电信运营商为了促销,与消费金融公司合作,用户只需要每个月付费几十元,就可以享受优惠套餐。客户同意每月分期付款后,与电信运营商签订合同(内置一份与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合同),之后每月还款几十元给消费金融公司,直至合约期满。

当客户借款还清后,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开具1000元的发票,而消费金融公司最终只会根据资金实际收取的金额开票,因而会出现还款1000元实际只能开800元(金融机构和合作方出资比为8:2)发票的情况。


2.联合放款产生的原因

自有资金不足。在业务量足够大的时候,金融机构受限于注册资本金,没有足够的自有资金贷款给客户。为了拓展业务,通常选择与中小型银行等合作,进行联合放款。消费金融机构场景建设能力比较强,用户可以很方便的获得贷款。

减低风险。联合放款的收益参与各方共享,当出现坏账时,同样风险共同承担,可以减低金融机构的风险,提供自身的竞争力。


3.联合放款和助贷的区别

联合放款与助贷的主要区别是出资比。助贷的金融机构自身不出资(出资比为0%),只是做中间撮合业务赚取“介绍费”,而联合放款的金融机构,都有不同程度的出资(出资比可能是9:1、8:2、7: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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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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