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社会伤人恶性案件频发的原因

最近,全国发生了多起报复性伤人的恶性案件,如:2021年5月22日11时40分许,辽宁大连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989年出生,理发师)驾驶宝马轿车沿中山区五惠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劳动公园北门人行过道斑马线处,将多名行人撞倒后,继续行驶至五惠路与解放路交会处追尾一辆厢式货车,随后弃车逃逸。该案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4人当场死亡,3人被120送医抢救,1人抢救无效死亡。据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投资失败无法接受,失去生活信心,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

这个案件叫我想起了很多年前的一起报复社会案件,1982年1月10日,北京出租车司机姚锦云驾驶出租车闯入天安门广场,从人民英雄纪念碑西侧冲向金水桥,沿途冲过密集的人群,造成5人死亡,19人受伤(11人重伤)。事后调查得知姚锦云因不满所在车队对其的有关处罚,在数次找领导理论后,产生了撞击金水桥的想法,以引起社会的注意,从而能惩罚车队领导。

还有前几年杭州公交车纵火案件都是这样的类似案件。

为啥总是发生报复社会伤人的恶性案件哪?我个人认为有一下几个原因:

1、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缺陷,正常人的人格是有抗压力和辨识力的,即便是同样遭受到了失败和打击,最多也就是情绪低落而已。不至于产生极端报复心里!个别的人有可能去轻生。但是有人格缺陷的人就不是这个心态了。他们认为这是社会对他的不公平,他要报复,要找回所谓的平衡!所以说这类人是很危险的,是藏在社会中的定时炸弹,如果有外力作用,随时都有可能爆炸!

2、社会贫富悬殊的越来越大,造成一些人的心态失衡,仇富心里,一夜暴富心里在很多人心里蔓延。一旦遇见不顺心的事情,极易才生报复心态!所以说社会贫富差距太大了也是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在社会生活中,如果人们相互生活间存在经济不平等,或者某些个体因为失业、贫困等原因生活不济,而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或者社会又不能及时给予适当的社会保障,就很有可能会产生很多的消极、悲观心理现象,这些心理现象如果处理不当,就极其容易诱发个体恐怖性犯罪。国家对如何进一步缩小这种贫富差距做了很多努力,但是我感觉收效甚微,这种差距还在进一步拉大,应该引起高度关注了!

3、就是很多人没有信仰。心里面除了金钱就是权利,为了达到目的而无所不为,我认为人还是要有信仰的,他可以洗涤你的灵魂,驱除人内心的邪恶力量!只有这样人的心里才不至于遇到挫折就产生极端报复心态。

4、家庭和社会教育的缺失。这些报复社会的人大部分家庭都不是很和谐,有的参加教育程度不高,有的尽管受到了教育,但是品德教育缺失,也会造成这类人心里扭曲,从而报复社会!我们说过心里辅导教育越来越重要!特此是对这类人更是如此!

5、矛盾纠纷不能得到合理有效解决

  我们知道,人际交往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合理有效的解决纠纷是每一个个体能够正常生活的必不可少的一种生存状态。纠纷一旦得不到合理纠纷,如果有关部门不能有效的解决,就极易诱发纠纷利益受损者仇视社会的不公,仇视社会公权力,从而诱发挑战公权力和公共利益的想法。

综上所述,我们还是希望国家各个层面多关注多关心这类人的心里辅导和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那么此类恶性案件就会越来越少!社会才能越来越安稳。和谐才能健康发现!以上就是我的观点,大家有不同意见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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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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