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本村的消防安全及和谐稳定,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定本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一、本村消防工作在芦潮港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
体负责实施。本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本村火
灾防范水平和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本村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由芦潮港派出所负责,对村民委员会的
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成立一支5至10人的义务志愿消防队,每年采取自愿报名和村
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村义务消防队负责扑救和协助安全消防部队扑救本村发生的各
类火灾,并帮助受灾村民进行疏散救援。
四、村民委员会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
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
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五、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
全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
求;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六、统筹规划开展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村容村貌改造、
乡村道路、河道建设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之中。
新建、
七、本村开展灯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体性活动的主办者应
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页面更新: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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