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圆满,人贩子绝不能杀

有一个观点:人贩子不能杀,是因为怕它们狗急跳墙,在犯罪过程中会对孩子造成极大的伤害,这有一点点道理。

但是,我所说的是不杀人贩子,是因为杀了太便宜它们了,要让他们活受罪!

对人贩子应当打断四肢再判处无期徒刑,永不减免,并且株连它们的家人,对它们的家人(它们的父母、孩子)判有期徒刑,五年起步,服刑期间遇减不减,遇赦不赦,在拐卖儿童的犯罪过程中,有对儿童造成伤害的,对人贩子家人同样重判,致使儿童死亡的,对它们的家人也要判处死刑!

有些人会说了,它们的家人是无辜的,呵呵!去TM的无辜吧,难道被拐儿童的家人就有罪?一个孩子的丢失甚至会让一个家庭家破人亡,更甚至几个家庭出现悲剧!它们破坏了别人的家庭,凭什么它们的家庭就不能受株连?凭什么它们的家庭就可以完好无损?这TM没道理啊!

更何况它们的家人真的无辜吗?难道它们的父母一点都不知道它们在做什么吗?它们的孩子花的每一分钱难道不是其他孩子的血泪?它们的家人一点都不无辜!


失孤圆满,人贩子绝不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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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2

标签:人贩子   狗急跳墙   家破人亡   有期徒刑   贩子   血泪   死刑   无辜   更何况   圆满   悲剧   家人   父母   儿童   孩子   家庭   数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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