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企业工业园区电动二轮车管理及备案登记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工业园区:
为认真落实《2020交通安全“宝九条”》及省市区摩电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企业、工业园区交通安全防控工作,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和工业园区员工生命安全。目前,宝安区电动二轮车备案申报工作已开展10天,离结束期(9月30日)仅剩20天。近期交警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未备案电动二轮车上路行驶的,将坚决予以查扣。请各企业工业园区全力做好电动二轮车管理及备案宣传工作,一是对员工骑乘电动二轮车不戴头盔、驾驶未备案上牌的电动二轮车的行为加强管制,一律不准进出园区;二是配合交警、社区工作站做好电动二轮车备案宣传动员工作,引导电动二轮车未备案上牌的员工尽快到所属社区备案申报点进行备案登记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电动二轮车备案宣传彩页》
附件2:《石岩街道各社区电动二轮车登记申报点位一览表》
石岩安委办
石岩交安委办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页面更新: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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