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互联网消费“砍单”问题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自《电商商务法》实施以来,电商“砍单”的现象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甚至有不减反增的迹象。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调查的近40家电商平台中,有近半数的平台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公平条款。为此,北京消协会委托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对部分用户进行采访。
调查显示,超过八成的受访者都有过被“砍单”的经历,这些受访者中,有6成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后遇到“砍单”,这意味着《电商商务法》对商家“砍单”的现象没有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
据了解,这些存在“砍单”问题的平台中,网络购物、生鲜超市等电商平台比较突出。而且电商平台常常以存货不足、更新不及时、系统故障等不合理的原因取消客户订单。用户在下单商品的时候往往需要提交收货地址等个人资料。商家“砍单”之后,相当于用一份订单套取了用户的个人信息。
不仅如此,有些电商平台还会通过“砍一刀”等玩法,利用主流聊天平台转发“砍一刀”链接,招揽用户注册并助力好友“砍一刀”。而发起“砍一刀”的用户,也需要先提交自己的收货地址。最后,用户不一定会得到自己那份“免费的午餐”,还直接把自己的个人信息送给平台。
部分用户只是抱着“薅羊毛”的心态参与这些活动,甚至有些用户并不清楚自己的个人信息会被平台“取走”。另外,还有部分用户会看中某些商品的超低价抢购活动,比如市场价数千元的商品在某些商家手里直接9.9元包邮出售。最后用户没得到商品,也没有亏掉什么钱,用户的信息却在不知不觉中被商家套走。
去年,新规《民法典》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用户在网络选购商品并提交订单的时候,商家就需要履行提供商品的义务。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商家以各种理由“砍单”,本身也是一种与商家发布信息不符的表现,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作为消费者,应该避开这些用“低价抢购”等方式吸引用户的商家,切勿被“贪小便宜”蒙蔽双眼,落入平台和商家的圈套。另外,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力度遏制平台或商家“砍单”的现象,完善相应规定,不让平台或商家“钻空子”,同时也应该加大对该类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保障消费者正当的消费权益。
页面更新: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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