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协互联网消费“砍单”调查 17家平台涉嫌霸王条款

8月27日消息,今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互联网消费“砍单”问题调查报告,本次有效调查问卷4509份。调查结果显示,《电子商务法》实施两年多以来,电商“砍单”问题仍然比较普遍。其中网络购物、生鲜电商等电商平台“砍单”问题相对比较突出。

北京消协互联网消费“砍单”调查 17家平台涉嫌霸王条款

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5%的人有过网购被“砍单”经历,比2019年上升了10.82%。在40个消费者日常消费频次较高的不同类型的电商平台中,17个平台的用户协议涉嫌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其中,网络购物平台7个,生鲜电商平台6个,社区团购和在线票务平台各2个。

北京消协互联网消费“砍单”调查 17家平台涉嫌霸王条款

具体来看,涉嫌存在不公平或不合理格式条款的17个平台中,网络购物平台包括京东、真快乐、亚马逊、小米有品、华为商城、1号会员店、云集;生鲜电商平台包括美团买菜、七鲜、多点、每日优鲜、叮咚买菜、永辉生活;社区团购平台包括美团优选、橙心优选;在线票务平台包括永乐票务和票牛。

每日优鲜、多点、京东、1号会员店4个平台规定,只有商品从仓库实际发出,方视为与消费者建立了合同关系,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有关合同成立规定。

真快乐、云集、七鲜、亚马逊、多点、京东、1号会员店、小米有品、华为商城、永乐票务、票牛、美团买菜、叮咚买菜、永辉生活、美团优选以及橙心优选16个平台规定,商品缺货、标错价格等情况有权取消订单,涉嫌通过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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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快乐、多点、京东、1号会员店、云集、七鲜6个平台甚至规定,如果消费者已经付款,则为消费者办理退款,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的规定。

调查还显示,四成多受访者反映商家“砍单”后,该商品仍以下单价或高于下单价在平台上销售;逾半数受访者认为电商“砍单”是为了“套取个人信息”;五成多受访者认为电商“砍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选择权;超半数受访者认为电商“砍单”屡禁不止的原因是“监管力度不够”;过半数受访者认为应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及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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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次调查,北京消协提出五点建议,包括健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电商“砍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标准;加大监管力度,严查电商企业存在不公平“砍单”格式条款问题;发挥行业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内部自查自纠和互相监督活动;企业诚信自律,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畅通维权渠道,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以下为北京消协列出的部分电商平台涉嫌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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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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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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