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约定这8点,不然吃亏

买房是买了,但是签合同的时候又犯了难。


不少人也是在签合同的时候踩了坑。


毕竟合同里大把的专业词汇,让人难以理解。


不要着急,看完这篇文章,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注意这8点,保证不吃亏!


签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约定这8点,不然吃亏


一、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购房人可以到房地产管理局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真假。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真的就代表:


1、开发商有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2、房产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开发商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房子已通过竣工验收;


5、配套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交付日期;


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


二、看清楚房屋用途

现在有些对外销售的房屋虽然和住宅一样,但用途为公寓。


公寓能否作为学区房,目前教育部门也没有明确的答复, 因此为了孩子入学购房的要特别慎重。


签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约定这8点,不然吃亏


三、车库、地下室、阁楼


合同签订时,开发商承诺给业主赠送车库、储藏室、阁楼的。


这些约定一定要写入合同,口头承诺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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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贷款问题

开发商往往答应帮助购房人贷款。


但合同却写:“因为购房人信誉等问题导致不能贷款的,购房人需一次性付清房款。”


所以,可以先查询个人的信用或在合同中明确“因无法贷款可以解除合同”。


五、交房

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在哪个验收环节之后,才可认定完成交房。


六、小区公共区域、公共部位

确定小区中的公共区域的产权是否归业主所有。


如果合同未约定这些场所的产权,开发商有可能卖掉这些场所,买主不一定能让业主免费或优惠使用。


签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约定这8点,不然吃亏


七、各类设施

燃气、宽带等,往往开发商都只选择一家,导致用户无法选择。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开发商允许几家经营商进入小区,业主就有主动权了。


八、双方协商解决的内容


凡是前面提到纠纷的内容,后面写双方协商解决的,一般都是对开发商不利的。


一定要明确违约责任,不能简单地标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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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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