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到有网友询问新生儿的籍贯可以随母亲一方吗?
大多数人都回答可以,其实不然,因为他们把户籍和籍贯这两个概念混淆了,孩子的户籍是可以跟父亲,也可以跟母亲,还可以跟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法定监护人,但孩子的籍贯只跟他/她的祖父有关,就是爷爷有关。具体依据如下:
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的籍贯,应填写婴儿祖父的户口登记地。籍贯一经确定,祖父的户口登记地发生变化的,不再办理籍贯变更。如果认为籍贯采集有差错,请携带婴儿申报户口时祖父户口登记地的相关证明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证中心)申请变更。
这下大家应该明白了,孩子的籍贯不是跟父亲有关,而是跟爷爷有关,这回给孩子上户口知道怎么填籍贯了吧?
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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