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的女员工性侵案没有翻转,只有犯法与犯罪的差别

阿里的女员工性侵案没有翻转,只有犯法与犯罪的差别

自从昨晚济南警方有关阿里巴巴女员工性侵案发布最新的情况通报后,网络上就充斥的一种声音——王某文没有犯罪,是被冤枉!还有人说什么案情大反转。不知道这帮人这么期待案情翻转是出于什么心理?是真的为了正义吗?

以本人粗浅的法律常识,结合最新通报及之前的案情通报以及女受害者原有陈述来看,并不能说明王某文没有犯法,目前也不能认定女受害者行为为诬告诽谤。原因有二:

1、通过最新通报所显示的内容,警方已经确认王某文是有违法行为的,但是其违法行为没有构成追究刑事责任而已,(刑诉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了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四种情形,其中第一种情形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其行为只可能属于第一种情形。在证据链足够扎实的前提下,作出批捕是有法律依据的。所以,可以认为王某文是违法但没有犯罪。所以不能说王某文是被冤枉的。

2、从警方这几次公布的调查情况来看,女受害者之前在网络上发布的被侵害事实描述,是存在夸大部分事实、隐瞒部分事实的情况,但是警方目前并没有认定女受害人存在涉嫌报假案、敲诈勒索、诬告、做伪证等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可以等等看警方是否有针对女受害以上行为的认定。当然,有关王某文妻子,所指女受害者有诽谤的违法行为,这部分应该属于自诉案件。可以看王某文及其家人后续是否起诉本案女受害者,如果起诉那么通过法院判决可能会有一个比较接近事实的结论。

法律应该是公平公正的,并且不应该受到不应有的外部压力裹挟。我们应该让法律的归于法律,道德的归于道德。不管阿里巴巴女员工性侵案最后的结果是怎样的,整个案件中都没有赢家,有失去尊严和清白的,有失去事业和家庭的。希望所有女性都能保护好自己。通过这个案件也可以警告那些有坏心思的人收起那些龌龊的念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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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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