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市级重大项目申报要求

市级重大项目申报要求

一、计划编制条件

市级重大项目计划编制坚持战略导向,着眼建设“三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聚焦关键领域促进有效投资,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规划引导,强化年度计划与武汉市发展规划相衔接,通过规划引导,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坚持重点突出,凡列入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原则上均列入2021年市级重大项目计划。

项目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投资、土地、环保等政策。

(二)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

(三)项目总投资和年度投资达到一定规模。选报项目单项投资规模须在5亿元以上,其中在建项目当年计划投资3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当年计划投资1亿元以上。

(四)单纯房地产项目不得选报。选报城市综合体项目,其“商业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0%,投资规模不低于20亿元,当年计划投资规模不得少于5亿元

二、项目结转原则

在建项目是指2020年11月前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新开工项目是指各类行政审批程序已全部完成,计划在2021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的项目;前期项目是指已完成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且取得项目代码,尚未完成各类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目前不具备开工条件但计划于未来3年内开工的项目。原则上上报重大项目为梯次结转的项目。如新开工项目结转为在建,前期结转为新开工,前期项目从策划项目中产生。

项目结转原则:

(一)2020年底前未完工并且项目进展比较顺利的市级重大项目,优先结转到2021年度市级重大项目计划中;

(二)市级重大新开工项目已列入计划2年,但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不列入2021年度市级重大项目计划中

(三)市级重大前期项目连续2年无重大进展的,不再列入2021年度市级重大项目计划中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8

标签:武汉市   梯次   年度计划   重大项目   总体规划   发展规划   投资规模   进展   当年   条件   行政   年度   产业   计划   项目   科技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