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8日,西安公安阎良分局新兴派出所交警中队在日常工作中,查获新兴街办一村民王某峰驾驶一辆改装的电动三四轮在行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随即民警对该改装车辆予以暂扣,并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调查,王某峰交代出自己的电动车为了在农村方便载人(严重违法行为), 便找到自己的朋友张某成,让张某成为自己的电动车改装,加装车棚,以便载人(非营运),但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接着民警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将该改装车车棚予以拆除,并对为王某峰私自改装车俩的窝点进行查处、取缔。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私自改装车辆的王某峰进行依法处理。
页面更新: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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