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上下左右要共同构建一个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责任体系

(马秋月/文)昨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在会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盛荣华表示:“上下左右要共同构建一个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责任体系,这样才能筑牢国家网络安全的屏障。”

盛荣华介绍,当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网络安全形势还是非常严峻复杂,网络攻击威胁上升,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高级持续性威胁、网络勒索、数据窃取等事件频发,危害经济社会稳定运行。而现在网络安全保护工作也还存在一些短板问题,比如:我们的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有一些薄弱环节、资源力量分散、技术产业支撑不够,这都是我们存在的一些短板问题。需要我们建立专门的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加快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能力。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上下左右要共同构建一个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责任体系

据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1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盛荣华表示,需要建立专门的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加快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能力。在《条例》保护工作总体思路上,主要是把握几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当中存在的短板问题、薄弱环节,在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将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一些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为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压实责任。压实各方面的责任,这里面有运营者的主体责任、有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也有社会各方面的协同配合和监督责任。这里特别强调和明确的是运营者的主体责任,这是基础、是关键。运营者的主体责任落实好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工作就能够做得更好。

三是要做好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配套。在网络安全法确立的总框架下,我们细化相关制度措施,处理好与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关系。

贯彻落实好“要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方面的责任。一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谁运营、谁负责”,这是个原则。在《条例》的总则部分,我们对运营者的责任作了原则性规定,而且还有专章细化了有关规定和要求。二是保护工作部门的责任。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条例》当中明确了保护工作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具有哪些责任。三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在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电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依照本《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的工作。《条例》还明确了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也要实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和促进措施。

“总的来讲,上下左右要共同构建一个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责任体系,这样才能筑牢国家网络安全的屏障。”盛荣华说。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24

标签:上下左右   基础设施   关键   责任   国家   国务院   信息   网络安全   监督管理   主体   条例   体系   部门   制度   数码   工作   网络   荣华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