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150万的路虎,被销售“忽悠”走65万

买了辆路虎,交了65万定金,结果车没见着,钱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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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市民蒋女士在浙江嘉兴一4S店内看中一辆150多万元的路虎揽胜,随即交了12万的定金。之后销售林某声称如果定金不多交点,车子会买不到。于是蒋女士的先生又分两笔分别支付50万元和3万元的额外定金。今年3月,下定的车辆迟迟未到,蒋女士前往4S店讨要说法时才知道,原来的销售已经离职,自己支付的65万元车款也被一并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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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的张姓经理提出要查验订车合同时,蒋女士并没能如实出具,原因是当时与销售林某签订了合同,但业务员接口要去补一个盖章,盖完章通过快递发给蒋女士,但合同却一直没有发出。之后蒋女士在前往银行打印出转账记录后证实,车辆的定金确实被转到了4S店的账户上。不过4S店经过核实发现,蒋女士的这三笔转账分别被备注为另外两辆车的车架号,对应的是另外两个客户订购的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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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的张经理表示,转账记录中的车架号写得很清楚,确实不是蒋女士订购的车辆。对此蒋女士解释道,是销售顾问林某说为他们更换了一辆车,所以车架号变更了。而且因为钱确实转到了4S店的账上,所以当时也没有起疑心。

时任销售顾问的林某在处理蒋女士的订单时同时还跟进了其他客户的订单,在收到蒋女士的定金之后分配给了另外两位客户,然后把另外两个客户支付的车款汇到了林某的个人账户上。然后通过4S店里”代付证明“的形式帮另外两位客户代付了购车款项,再把代付证明给另外两位客户看,这样就可以骗取客户信任以便把购车款项转给自己。巧合的是,在蒋女士把钱汇到公司账户的同一天,林某通过代付证明的方式支付了车款,客户当天就成功提车,因此从账面上看资金没有任何缺口或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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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林某用蒋女士的钱,先帮另外两位客户代付了部分购车款项,再把代付证明给另外两位客户看,让对方把钱转给了自己,玩了一招移花接木。

目前林某已经退还了65万元,他们也愿意把这笔钱退还给蒋女士,但蒋女士夫妻俩要求赔偿,目前已经聘请了律师,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地警方回复,犯罪嫌疑人林某已经被南湖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所以说我们广大消费者在订车、购车甚至更多大额消费时务必仔细阅读合同,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审查合同并保留原件,若因故无法获取原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拍照保存。付款时也要仔细核对收款人信息、收款备注等,以最大限度的规避经济或精神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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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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