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问 | 罚金、罚款、赔偿金和违约金到底怎么区分呢?

转载自:中税答疑



罚金、罚款、赔偿金和违约金到底怎么区分呢?



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

因“违法违规”出的钱,不能税前扣除。


刑事责任以及行政处罚中的“罚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财产”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比如,纳税人因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按规定处以“罚款”和税局收取的滞纳金。

因“经济纠纷”出的钱,可以税前扣除。

民事责任中的“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法院判决由企业承担的“诉讼费用”等准予在税前扣除,如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和因合同违约交的违约金。





转载自:中税答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4

标签:罚金   违约金   空头支票   滞纳金   经济纠纷   民事责任   纳税人   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   判决   所得   财产   法院   损失   银行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