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幼师殴打幼童新进展:幼童父亲接受采访,老师承认多次打人!

商丘幼师殴打幼童新进展:幼童父亲接受采访,老师承认多次打人!

一起看似简单的幼师殴打学生事件,在河南商丘掀起滔天巨浪。事发经过让人触目惊心:一名幼师竟在课堂上21次狠狠殴打一名3岁幼童,场面极其残忍。被虐幼童父母现已离开工作单位,赶回商丘捍卫孩子权益。他们不仅当场痛哭,更是愤怒地控诉肇事幼师的行为“根本就不是人能做的“!这起震惊社会的虐童案,究竟还有什么更加骇人的内幕?


在商丘这座普通的小城,一起虐童事件彻底引爆了民众的愤怒。根据被曝光的视频显示,一名幼师在课堂上先是狠狠扇打一名3岁幼童的脸,接着又用力将孩子摔倒在地,最后竟还恶狠狠地用脚踩踏孩子的身体。整个过程中,可怜的幼童不住地痛哭求饶,但施暴者却无动于衷,动作一刻不停。这遭受虐待的正是一名叫小明(化名)的男童。

小明的父母目前都是外地打工者,平日里只能将孩子托付给幼儿园照管。得知惊人一幕后,他们当即离职赶回商丘,现场一度痛哭失声。“不是这个老师,这简直就是个小太妹,她是怎么当上老师的?“小明母亲哽咽地说,“看着视频,真是百口难辩,我儿子才3岁啊,怎么就这么惨遭虐待了。“小明父亲也直言,这绝不是一次偶然事件,“根据其他家长回忆,这个老师平时脾气就很暴躁,多次动过手打孩子,只是从没人拍下来而已。“


幼儿园方面至今未就此事作出正面回应。但多位知情人透露,涉事幼师并非正规教师,甚至都没有幼师资格证。“她好像是高中辍学以后被婶婶介绍来这里的,本来就缺乏教育理念。“一位家长说,“现在回想,她对孩子的管教方式向来严厉,但没想到会这样。“


诚然,幼师对孩子施加“合理惩戒“并非违法,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多位法律专家在接受采访时也都表示,这起虐童事件已完全超出教育范畴,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虐待罪“。“对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或者重伤、病危的人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


众所周知,3岁孩童属于特殊保护对象,属于“重伤、病危的人“。而暴力行为明显失去理性,显然已构成犯罪。即便幼师存在管教意图,如此暴力手段也是严重违背了职业操守,其本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幼儿园作为监管主体责无旁贷,更应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总的来看,这起虐童案不仅揭露了某些“教师“恶劣的职业操守,更反映出整个师资队伍存在的管理缺失。我们殷切希望通过此事,能够完善师资条件,严格执行资质认证,加大对师德师风的监督检查,杜绝此类悲剧在校园再度上演。毕竟,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他们应该在充满阳光的环境里健康快乐地成长。

有网友认为,作为家长,需要合理看待“管教“本身,但绝不能容忍如此野蛮的暴力行为;也有网友认为,不应该过多批评一个教师,而是应该深究相关制度所存在的漏洞;还有网友认为,无论如何,暴力都不应该成为解决问题的方式,我们要以理性和温暖包容孩子们。

那么您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热议,多一些建设性的声音,让商丘的孩子们能够在一个更好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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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标签:商丘   幼童   幼师   太妹   老师   操守   打人   幼儿园   父亲   家长   事件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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