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明斯被爆在中国排放造假,或将面临400亿罚款?

近日,多则“康明斯排放造假”的传闻甚嚣尘上,对康明斯及其配套整车厂产生了极为不利的社会、行业及经营影响。尤其是康明斯,作为全球独立发动机巨擘,2023年底已经传出在美国本土“排放造假”并认罚120亿元的丑闻,难道在中国会重蹈覆辙?

笔者相信,没有一家企业会以声誉的代价去做“排放造假”这种具有极高风险的事。那康明斯为什么会被指“排放造假”呢?

一、一封举报信

离2024年的农历新年只有一个礼拜,一封名为《关于装配中国康明斯天然气发动机的重型卡车排放造假问题的举报信》在行业流转。多家媒体和自媒体均报道了此事。

这封信由一位自称为“曾是武汉康明斯东亚研发中心的、长期从事重卡发动机研发的工程师”不具名写成,内容披露了“康明斯天然气发动机设计是怎样有意实施排放造假技术路线的问题”,直指康明斯天然气发动机油底壳炸裂是“娘胎里带来的原始缺陷”,而且在开发验证时“常用工况点没有充分验证就放行了”。

由于市场大面积爆发问题,大批客户要求整车厂召回退车,康明斯才设计了隐蔽式的泄压阀(据某自媒体表示,该部件在的康明斯正式称呼为“排气孔”),替换了发动机的一个机油加注口盖,“这样发动机曲轴箱气体污染物非常容易地排向大气,解决了发动机油底壳爆炸缺陷”。

且不论该名写《举报信》的工程师是不是真实存在,但让行业真正关注的是:信里所陈述的是不是事实?安装泄压阀到底有没有问题?

二、不是排放造假

真正掀起轩然大波的是某自媒体对用户的实车跟踪报道。在视频中,可以清楚的看到配装在某整车品牌上的康明斯15升天然气发动机,原为机油盖的位置已替换为“泄压阀”——康明斯表示该部件实际名称应为“排气孔”。

该博主表示:安装泄压阀后,曲轴箱内的废气将直接排放到大气,而无需经过后处理系统,显然造成了排放污染,涉嫌“排放造假”。

就此,笔者请教了业内资深天然气发动机工程师,他们一致表示:很难评定把机油盖换成排气孔后,发动机排放是否会超标。因为只有在特定的压力条件下,排气孔才会主动排气。

但是,根据《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规定,C5.10条款明确规定:“不允许曲轴箱内的任何气体排入大气。如果在所有运转工况下,曲轴箱排放均被引入排放后处理器的上游排气中,则认定曲轴箱排放满足要求。”

但整改后的排气孔裸露在外,在目前缺乏有效检测结果支撑的情况下,很难判定曲轴箱内的油气和外部的大气是否会通过排气孔进行交换。因此,不宜断定康明斯排放造假。

三、或为私改公告

尽管康明斯没有排放造假,可是或涉嫌私改公告。

因为根据整车厂提供给用户的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显示曲轴箱排放控制装置型式为闭式。

根据《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规定:闭式曲轴箱,不允许曲轴箱内的任何气体排入大气;开放式曲轴箱,须将曲轴箱排放与尾气排放 一起进行测试,不得超过排放限值。


康明斯将原为密封的机油盖改为可以在特定压力下排气的排气孔,是否意味着曲轴箱排放控制装置型式从闭式变成了开放式呢?

此外,也是行业最关心的就是:康明斯是否已事先公开了此项整改信息(将机油盖改为排气孔),或已提前进行了相应试验,并对变更内容和试验结果进行了信息公开?

因为根据《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规定:对已型式检验发动机机型或车型的任何修改,不应出现对污染物排放的不利影响,且仍能满足本标准要求,若变更项目属于已公开信息,应由车辆生产企业将产品变更内容进行信息公开;若变更项目可能影响到的排放性能,应进行相应的试验,并将产品变更内容和试验结果进行信息公开

截至文章刊发,笔者经过大量查阅,未发现任何相关的官方信息披露。

四、400亿的损失谁出!?

如若康明斯并未采取上述任何必要措施,又被相关部门在随机抽查中发现确实存在曲轴箱排气、或由于整改导致的排放超标等问题,那么它面临的或将是巨额赔偿、集体召回及社会性诉讼等一系列不可预估的连锁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对发动机、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并由国务院机动车生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该车型。

按照以上法规所述,如果《举报信》中所说属实,康明斯此次改装了至少2.5万台产品,保守按每台大马力燃气车40万算,违法所得货款额预计超过100亿元、加上最低1倍的罚款,涉及金额可能至少200亿元、至高400亿元,或将刷新全球因为排放问题所产生的罚款纪录。

除了看得见的罚金,还有召回所造成的不可估量的社会和经济损失。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生产、进口企业获知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属于设计、生产缺陷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的,应当召回;未召回的,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

当然,有关主管部门是否会启动调查,康明斯是否能公开披露相关信息,整车厂是否要召回涉嫌违规的产品,最终结果我们不得而知,但据了解,受此次康明斯批量故障所波及的终端用户,一部分或与厂家达成协议,拿到赔偿;还有一部分已经开始准备走司法程序寻求公平;大批观望计划购买康明斯配套机型的用户打消了念头。

最为惋惜的是,出问题的是康明斯,背锅的可能是整车厂。因为根据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对象都是配装康明斯的整车厂,召回的也是整车厂,市场口碑受到重创的还是整车厂。在如今这个真刀真枪、刺刀见血的行情下,真是有苦说不出。但整车厂因此事造成的损失,会不会追溯到康明斯,还得取决于整车厂的态度。

实际上随着排放标准的提高,国产发动机的技术日益先进。特别是燃气发动机方面,康明斯并不具备柴油机五大系统自有资源的先天优势,同样需要不断完善、优化。市场竞争终究是以用户体验为上,毕竟只有卓越的产品和服务品质才是长久的揽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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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标签:中国   举报信   柴油车   气孔   曲轴   机油   机动车   大气   发动机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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