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回应居民医保连涨:提高待遇水平,基金运转紧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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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宋承翰 发自北京 去年的全国两会上,李树林等6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稳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水平建议。近日,国家医保局在官网公开了对该建议的答复,国家医保局承认,“个人缴费上涨影响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的问题客观存在”,但也用大篇幅解释了为何保费会持续上涨,并透露正会同财政部开展专题研究,建立缴费机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中国基本医保的一部分,主要面向非职工群体。较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缴费水平和保障水平都相对低一些。不过,居民医保的保费每年都在上调,特别是近几年来,不断有公众谈到缴费负担较大,一些学者的调研也发现,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在降低,征缴难度增大。

国家医保局答复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用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并实行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2013年至2023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64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380元。结合这组数据,国家医保局认为,财政补助占年度筹资的63%左右,政府投入远大于个人缴费,是居民医保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从个人负担情况看,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相当于当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95%左右。

对于保费连续上涨一事,国家医保局解释,筹资水平逐年调增既有稳步提高待遇水平的制度需要,也是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的客观需要。同时,居民医保基金近年来一直处于紧平衡状态,2022年收入10128.9亿元、支出9353.4亿元,结余率仅为7.6%,个别省份出现基金赤字。

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指出的个人缴费上涨影响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国家医保局承认“客观存在”。在这份答复中,国家医保局并未明确未来缴费机制如何调整,仅表示,“合理控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增幅,3~5年提高一次标准”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参考价值”。

这份答复还透露,目前正在会同财政部开展专题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研究建立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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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3

标签:医保   财政部   居民   水平   国家   保费   积极性   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   机制   基金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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