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2024年1月31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宁金监罚决字〔2024〕7号)显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德监管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处以12万元罚款,对黄杰鹏(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给予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对李黎明(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本级营销服务部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台海网综合)
页面更新:202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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