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黄圣依杨子助力带货,商家备货170万,仅卖1单,无奈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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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圣依、杨子夫妇助力抖音带货主播“表哥”直播间,某腊肉品牌准备了170万元的货物,只卖出1单,结果第二天还惨遭退货,且全程直播杨子和黄圣依都没有同框,最后无奈报警。

目前警方已经受理并展开调查。

事件经过

此次带货,上海晟宸泽广告传媒(晟宸泽传媒)有限公司对外宣传,他们邀请明星前来带货,销售非常容易,王女士看到招商广告后与晟宸泽传媒签约,缴纳了10万元坑位费。

晟宸泽承诺:做两场大主播带货(50%+20%)+一些小主播带货(30%)的模式,保证1:14(保底140万销售额),否则等比例退款。

结果等到直播开始前,晟宸泽宣布:要准备大主播带货,小主播带货来不及做,当大主播“表哥”登台后,王女士发现,并没有杨子和黄圣依。

王女士问公司后被告知,下午场(返场)才会有同框,结果等到晚上,他们不仅杨子和黄圣依没有出现,之前承诺的返场她们的产品都没有再出现。

因为之前签约的时候,晟宸泽表示:要他们多备点货,怕爆单,因此王女士备了170万元的货(承诺销售保底140万),结果就卖出1单100多块钱,当王女士提出解约退款时,被晟宸泽找各种理由拒绝了。

王女士表示:“说好了要播的没播,承诺的比例没有完成,我们也拿不到同框的直播切片,晟宸泽已经没有能力执行这份合同了”。

不仅如此,经过多方打听,此次涉及直播带货的商家共70多个,缴纳各种费用3000多万元,其中部分签约晟宸泽、部分签约“好妈妈影视”。

杨子黄圣依加入战局

事件发生后,黄圣依工作室立即站出来表示:自己和杨子是应“抖影文化传媒”邀请,去“表哥”直播间助力带货,且已经按照合约内容完成了直播时长、以嘉宾身份完成30个产品的推广助力。

同时,黄圣依还表示:两人并未对外授权招商以及任何形式的质量承诺。

不仅如此,黄圣依工作室还表示:对于任何未经授权使用黄圣依、杨子肖像或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我方都将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也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敦促抖影文化传媒妥善处理商家以及各品牌方严格履约。

至此,整个活动脉络已经清晰

1.抖影文化邀请杨子黄圣依助力“表哥”直播间带货!

2.晟宸泽传媒、“好妈妈”影视为“表哥”直播带货的策划方!

3.晟宸泽、好妈妈对外宣传“邀请明星助阵”,并对外招商!

4.杨子黄圣依合约中,助力带货30家,晟宸泽、好妈妈招商71家,超过约定30家的目标。

导致王女士在内的部分商家无法完成销售目标,且在直播中仅仅口播几分钟,匆匆下架,最终无奈报警处理。

通过企查查查询得知:

1.抖影文化——注册资本800万,大股东李X豪持股98%,李X梧持股2%。

2.好妈妈影视(上海)——注册资本1000万,大股东朱X伟持股100%,公司监事李X梧

3.晟宸泽传媒——注册资本500万,股东林X鹏,股东上海素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上海素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大股东李X梧,二股东李X豪。

这一次直播带货过程,四家公司牵扯其中,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李X梧的出现,他的出现足以证明,这几家公司内部互相之间都有较深的关系,晟宸泽公司负责人王先生也表示,自家公司和好妈妈是一起的。

同时也表示,抖影文化是主办单位,涉及电商内容的由晟宸泽以及好妈妈负责。

因此就不存在所谓的沟通问题以及某一家公司的问题,而是类似于旅游分包的形式。

只是晟宸泽、好妈妈两家公司在与商家签约过程中,用杨子和黄圣依的名号来进行宣传招商,引进71家共3000多万的费用。

当抖影文化将黄圣依以及杨子找来时,按照双方的约定,只是助力“表哥”带货,宣传30家商品,一下减少41家。

因此就导致王女士在内的部分商家,根本没有资格出现在黄圣依杨子的直播间,只能以打擦边球的形式,在第一场早上时间进行了短暂的带货。

这就好比某公司邀请周杰伦来代言一款产品,但为了赚取更多利益,旗下子公司对外宣传,他们的产品同样由周杰伦代言,结果周杰伦真的来了之后,代言的只有前面签约的产品,至于其他的,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这就是现在直播带货的一些套路。

先用一家公司请来明星助力,然后用其他关联公司去招商,妄图借助明星光环,在明星未登场前,就通过主播带货,完成销售,进而完成合约。

结果没想到,这次晟宸泽以及好妈妈失败了,主播带货销售惨淡,以王女士为例,合约约定保底140万销售,结果就卖出1单,第二天还退货了。

警方介入调查

王女士报警后,上海警方介入调查,因涉及的公司多、商家多,目前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

晟宸泽公司表示:如果合约期间没有完成销售,会退款。

但公司提供的合约显示:合同约定,90天两场直播、90天三场直播、100天三场直播等形式,且有明星阵容助阵,可提供直播切片。

也就是说,按照合约规定,抖影文化、晟宸泽传媒、好妈妈影视都没有涉嫌欺诈,只要是在合约规定的90天、100天内完成销售额就行。

而王女士等人此次在杨子黄圣依助力的直播间中,仅完成1单的销售,虽然惨淡,但后续的直播中,依旧还有机会登场,直到完成约定,否则会等比例退款。

晟宸泽传媒表示:因王女士等人过于激动,围堵了公司,但他们并没有逃避责任,而是积极沟通表明合约,同时也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再理关系

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再来回顾王女士的遭遇,其实就已经很清楚了!

晟宸泽、好妈妈对外招商:会请明星助阵带货。

王女士等人看到后加入其中,并支付10万元不等的坑位费。

双方签订合约:合约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1:14的销售等比,这个时间有90天内两场(三场)或者是100天内3场,且有明星助阵,第一场就是杨子黄圣依,且王女士等人的产品会登场。

结果,第一场直播杨子和黄圣依确实来了,但仅带货30件,王女士等人的商品不在明星助阵中,因此只在主播带货中,草草登场,且销售额惨淡。

因此王女士等人认为,付出坑位费后,并未达到预期,要求退款,结果晟宸泽以及好妈妈表示,在合约中,90/100天内完成销售,且在大场+返场+小场达到50%+20%+30%这样的比例,就完成约定,并非是在黄圣依杨子这场,单场完成140万的销售额。

但感觉被骗的王女士等人接受不了,最终引爆整件事,导致警方介入调查。

直播带货套路

其实,在约定中,晟宸泽以及好妈妈目前看确实没有违背约定,但肯定是打了擦边球的。

王女士表示:自己公司出售的是腊肉,年前是最佳销售期,因此才会走直播带货的路子。

而晟宸泽那边,合约规定是90天或者100天内完成销售,这对于王女士这种需要借助春节前达成销售的公司来说,接受不了。

王女士的腊肉保质期180天,如果真的100天才能完成销售,对于王女士来说,是很致命的。

因此,在宣传中,无论是晟宸泽或者是好妈妈,应该都没有按照合约来进行宣传,是以黄圣依杨子助力,销售过关,销售不成问题等等形式进行招商,而签订合约的时候,约定有杨子黄圣依,但又有90天100天这样的销售期间。

现在直播带货模式已经进入内卷时代,已经不是之前靠单场销售来稳定货源的年代了,几乎所有的主播已经公司,对外宣传都是某某带货,销路不成问题。

而实际上,签约时,合同规定却又是在某个时间内,或者多少场直播带货中完成销售。

而很多商家,因为宣传时候,被招商人员一阵阵夸赞、炫耀中迷失了自己,最终稀里糊涂的就决定付坑位费,实际上合约具体内容、约定时长等等,都没有仔细看。

就比如王女士,要是得知约定90天100天内销售完,且前期杨子黄圣依助力时,自己的产品没有机会登场明星带货,那么我相信,销售旺季在春节前的她,是绝对不会支付10万元坑位费的。

你说晟宸泽和好妈妈错了吗?

错了,虽然合约明明白白写了销售等比、时长、完成不了退款等等关键因素,但也有约定,杨子黄圣依此次助力,自家产品会登场的规定。

但目前,王女士等人的产品,并没有登场明星助力,同时也没有拿到直播切片。

那王女士等人错了吗?

没有,但他们被晟宸泽、好妈妈公司的宣传给蒙蔽了,以为签约了,支付坑位费后,杨子黄圣依来了,立马就能达成140万的销售额。

结果掉入陷阱,最终备货170万,收益1单100多块钱。

而黄圣依和杨子同样如此,他们的合约规定只有特定的30款产品,而好妈妈和晟宸泽签约的却是70多家。

在这次明星助阵带货中,商家成最大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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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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