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界大佬齐为猪脚饭送祝福?这是妥妥的侵权

近日,成都一家猪脚饭餐馆开业,在店门口挂上了雷军、马云、马化腾、任正非、刘强东、张朝阳、罗永浩等多位商界大佬“送来的祝福”。

餐馆门口悬挂的横幅 图片来源:封面新闻

店老板钟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横幅是不久前开业的时候挂上的,当时是觉得比较有意思,想做做气氛。在店门口众多大咖的横幅中还有一个大家并不熟悉或者不认识的名字——是他本人,这样的横幅也是希望自己能向他们看齐。

要说马云、马化腾、雷军等人能同时为一家猪脚饭开业送祝福,那恐怕是2024年第一件商界奇事。所以,只要具有基本常识,就都能一眼识别出祝福真假。从店老板的回应来看,他也变相承认这些祝福是虚构的。

毫无疑问,不管是觉得“有意思”,还是想做“气氛”,这都是一种法律上的虚假宣传和商业上的道德信誉问题。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三条,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否则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另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因此,在法律性质上,既有违反广告法的部分,也有人格权侵权的部分。

虽然店老板以自己“只是在商圈内小范围挂了横幅,没有主动宣传,网上那些照片都是其他人发的”抗辩。但这种理由实际上站不住脚,因为在商圈内挂横幅本身就是一种向不特定人推销自身商品或服务的广告行为,它并不因为广告上不上网而有所改变——上网影响的是传播范围,不改变行为性质。

不过,想来马云、马化腾他们也不会跟一家小小的猪脚饭餐馆计较,倒是罗永浩,要是传到他那儿,以他的性格说不定较起真来把这家猪脚饭给告了。

对于这种虚假宣传行为,需要主管部门进行警告。否则,就容易导致其他中小商家有样学样,这对营商环境而言是一种破坏。因为主管部门的态度是一种导向,不能因为事儿不大就不予介入,那会挫伤合法经营者的积极性。而要考虑的是如何处罚,以及处罚的力度,做到过罚相抵。

不管是耍小聪明还是真的想向这些企业家看齐,这家店老板都需要认识到“做大做强”不靠弄虚作假,要靠商业信誉,做到对消费者诚信、对社会诚信。想把猪脚饭从一家小餐馆做成全国连锁,远不是蹭上几个知名企业家,然后表表态就够的。

对于一家猪脚饭来说,其实并不需要这些虚的,能把猪脚饭做得好吃、经济实惠就是核心竞争力,也是最值得赞赏的企业家精神。

(作者是知名媒体评论员)

文|马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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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7

标签:猪脚   商界   店门   大佬   广告法   横幅   商圈   餐馆   企业家   老板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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