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受害人NONO却不起诉?「脱身最大1关键」曝 律师:别骂检察官恐龙

记者田暐玮/综合报导

艺人NONO(陈宣裕)被10位被害人提告性侵及性骚,19日其中3人指控遭性侵部分,检察官处分NONO不起诉,引发外界质疑为何受害人这么多跳出来指证,却仍难起诉。对此,律师苏文俊表示,检察官或法官对于性侵案件补强证据的要求超级低,仍无法将NONO起诉的最大关键应是「真的没有其他证据」。

律师苏文俊指出,有人疑惑为何在多名受害者出面指控的情况下,仍有部分不起诉的决定,不满检察官的判断。然而,过去曾有合意性交却诬告性侵的前例,因此检察官或法官在认定被告有无犯罪时,需依据物证、书证及人证等证据判断,「若证人同时身兼被害人身份时,实务上要求除了自己证述外,必须其他可以佐证的依据,否则告一个人就凭一张嘴说,是很容易造成误判的。」

NONO获不起诉。(图/翻摄自Facebook/NONO)

不过对于性侵案件,法官及检察官要求「补强证据」的标准相当低,苏文俊律师表示:「两人间的对话,甚至,被害人跟朋友哭诉的对话,有时候都可以当补强证据,所以本件应该是真的没有其他证据,真的不是检察官的问题。」

至于若是被害人能清楚描绘生殖器特征,这是否可作为证据?苏文俊表示,即使能够描绘出来,也只能证明双方可能有发生关系或见过对方的生殖器,却无法直接证明性侵,「而且,大不大是相对的,实在很难单凭大来当作证据。」

小红老师是NONO案吹哨人。(图/翻摄自Facebook/小红老师 Anis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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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1

标签:检察官   前例   律师   不起诉   被害人   受害人   生殖器   法官   恐龙   案件   证据   关键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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