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助推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

  自霍山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以来,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不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全力助推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强师资,全面落实教师资源配置。通过转岗培训、选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有效途径,选优配强师资力量,实现各类幼儿园“两教一保”配备标准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县幼儿园共有在园幼儿6220人,教职工1034人,其中专任幼儿教师523人(含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录用的68名编外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全县46所幼儿园共有保教人员251名,保障了科学保教活动的正常开展。

  提标准,全面加强幼师待遇保障。印发《霍山县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对通过公开招聘考试录用的幼儿园编外教师视同编制内教师管理,其工资收入按照不低于在编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的75%由县财政统筹保障;建立健全编外教师待遇正常增长机制,保证编外教师职称、薪级、普调与在编教师同步调整同步兑现;依法依规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切实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2023年,县财政预算共安排550余万元,专项用于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及保育员工资。

  补短板,强化学前教育普发展。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实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享有同等待遇,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确保每个学龄前儿童都可以接受有质量有保障的学前教育。2023年,全县在园幼儿6220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1172人次,困难儿童占比18.8%;全年春秋两个学期共发放幼儿资助资金46.8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33.3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3.58万元。

  扩总量,不断提升普及普惠水平。县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资金配置,加大财政投入,通过收购民办园和小区配套园,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动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极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目前,已投入4800余万元完成新育幼儿园的收购工作,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450个;东湖兰庭、文宸悦府两个小区配套园已完成前期资产初核、审计部门复核,收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该县财政局将继续发挥财政职能,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不断优化整合财政资源,推动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全县学前教育从“幼有所育”到“幼有善育、幼有优育”跨越式发展。(熊守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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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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