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幼儿园可申请开设2-3岁幼儿托班

破解“带娃难” 天元有招!

天元区幼儿园可申请开设2-3岁幼儿托班

为促进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范幼儿园托班日常管理,11月28日,天元区卫生健康局、天元区教育局联合发文,出台《株洲市天元区幼儿园托班开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幼儿园可申请开设2-3岁幼儿托班。

申请的园所,须在片区3-6岁适龄幼儿入园学位需求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具备开展2-3岁幼儿照护服务的条件和资源。

每个2-3岁托班人数不超过20人,保教人员与托班幼儿的比例不低于1:7,托班用房设在2楼及以下……《办法》明确了充足资源、规范办园、班级规模、师资配备、设施配备、环境材料等相关开设条件。比如,“规范办园”的条件要满足,自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师德师风事件、无通报批评或处罚、无违反办园行为等相关记录;证件齐全、有效;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无乱收费行为。

满足条件的园所,须准备法人登记书(或营业执照),证照需载有“托育服务”业务事项、办园许可证、幼儿园场地证明、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和健康合格证明等10项资料,向天元区卫健局、天元区教育局提交开设申请;由上述两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进行备案公示,幼儿园即可招收2-3岁幼儿入托。

《办法》还提到,2-3岁的幼儿入托前,应完成适龄的预防接种,经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同时,对幼儿园所的收费标准、扶持政策、保教和日常管理等内容,也有说明。

(谭昕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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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7

标签:天元   株洲市   幼儿园   幼儿   教育局   配备   合格   条件   办法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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