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区医疗保障局获悉,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恶性肿瘤门特项目登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恶性肿瘤门特项目登记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恶性肿瘤放化疗“治疗期”医保待遇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治疗期”结束后,无需办理其他手续将直接享受“康复期”医保待遇。
来源:融媒吴江
页面更新: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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