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社区全覆盖,新建幼儿园均应开设托班!此地发布托育服务发展指导意见,明天起施行

到“十四五”期末,上海中心城区社区托育“宝宝屋”街镇覆盖率达到100%;托幼一体幼儿园占比达到85%,新建幼儿园均应开设托班;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挖掘现有资源或建设相应规模的托育机构……

为建设高质量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幼有善育”,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心城区每个街镇均将建有“宝宝屋”





《意见》提出,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家庭照护为基础,以幼儿园托班、各类社会主体举办的托育机构、社区托育“宝宝屋”、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为主要载体,建立健全托育服务工作体制机制,促进托育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呵护幼儿健康成长。


根据《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常住人口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低于4.5个,托幼一体幼儿园占比达到85%,社区托育“宝宝屋”街镇覆盖率达到85%(其中中心城区达到100%),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实现社区全覆盖


社区托育“宝宝屋”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以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有条件的老年服务设施等进行综合建设,主要招收1—3岁幼儿,提供临时托、计时托等托育服务。每年为有需求的幼儿家庭提供不少于12次免费照护服务。



新建幼儿园均应开设托班





2023年1月1日,《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 正式实施,在全国率先迈出了用法治保障托幼一体化的改革步伐。而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出全面落实配套幼儿园托班建设,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及其托班应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意见》还提出,新建幼儿园均应开设托班;已建成幼儿园应根据所在区域适龄幼儿需求,通过既有场所整合利用、改扩建、迁址、置换等方式增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幼儿园托班主要招收2岁以上幼儿,提供全日托服务。



鼓励企事业单位解决职工子女托育需求





《意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各类托育机构可根据幼儿家庭的实际需求和场地、供餐等条件,提供全日托、半日托或计时托等服务。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利用自有场地或与其他单位合作等方式,开展托育服务。


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挖掘现有资源或建设相应规模的托育机构,解决本单位职工子女托育需求。


鼓励同一园区内、同一商务楼宇内的单位采用多种方式联合提供托育服务,满足园区内、商务楼宇内职工适龄子女的托育需求。



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社区全覆盖





《意见》提出,健全由教育、卫生健康、妇联、工会等多部门合作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管理网络,完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工作机制保障庭科学育儿指导站社区全覆盖每年为有需求的幼儿家庭提供不少于12次免费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意见》还要求,完善出生“一件事”中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相关工作,为有需求的新生儿家庭提供伴随式科学育儿指导公益服务,保障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人群全覆盖。提供宣讲、咨询、亲子活动等多种服务,提高家庭科学养育能力。加强对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工作的评估与监测,保障服务质量。




来源/第一教育

封面/摄图网

编辑/刘斌

审签、监制/乔虹



2024年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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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标签:幼儿园   托幼   家庭   科学   社区   幼儿   需求   明天   意见   宝宝   机构   布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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