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稀烂"!70年土地出让金烧光只需2-3年,背后隐患终爆发

地方财政是国家财政的基础,担负着既为中央财政筹集资金又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筹集资金的双重任务。

然而,近年来,地方财政面临着收入不足、支出过大、债务风险等多重压力,导致地方财政“稀烂”,即收支不平衡、结构不合理、效率不高、风险不可控。为了缓解财政困境,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金作为重要的财源,但这种做法不仅难以持续,而且埋下了巨大的隐患,终将爆发。

土地出让金是什么?

土地出让金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的收入,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分为三类: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也就是说,一块土地出让后,在其使用权期限内,政府就不能再次出让该土地获取收入。因此,土地出让金是一种一次性的收入,而非可持续的收入。

然而,在我国的财政体制中,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收入划分和支出责任并不匹配。根据2019年数据,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国比重为51.6%,而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国比重仅为28.8%;相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国比重为48.4%,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国比重高达71.2%。

这意味着,中央有较多的结余资金可以用于调节和储备,而地方则面临着较大的资金缺口和压力。尤其是在减税降费、应对疫情等因素影响下,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下降,而支出需求却不断增加。

为了弥补财政缺口,一些地方政府将目光投向了土地市场。通过加快土地供应、提高土地溢价率、设置土地竞买条件等方式,大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取高额的土地出让金。

据统计,201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达到8.4万亿元,同比增长16.7%,创历史新高;2020年受疫情影响有所下降,但仍达到7.6万亿元;2021年上半年已达到4.5万亿元。这些土地出让金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一些地方的财政困难,但也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不低于成交价40%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一块土地的实际成交价是1000万元,而该地区的基准地价平均标准是800万元,那么土地出让金就是1000万元的40%,即400万元。

2、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全部地价40%计算1。也就是说,如果一块土地的实际成交价是600万元,而该地区的基准地价平均标准是800万元,那么土地出让金就是800万元的40%,即320万元。

3、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一块原本是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转让时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那么土地出让金就是该地区的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

4、有异议的,可以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受让人对政府确定的土地出让金不满意,可以请专业机构对土地进行估值,然后按照估值结果的40%缴纳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如何使用?

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这是指政府为了征收农用地或城市旧区改造而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或被拆迁居民的补偿费用,包括安置费、补助费、奖励费等。

2、土地开发支出。这是指政府为了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和市场价值而进行的土地前期开发和整理费用,包括土地勘测、规划、平整、配套设施建设等。

3、支农支出。这是指政府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而进行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包括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公共服务提供等。

4、城市建设支出。这是指政府为了提高城市功能和品质而进行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费用,包括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公园、广场、文化体育场馆等。

5、其他支出。这是指政府为了满足其他公共需求而进行的一些必要支出,包括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

土地出让金带来的影响?

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金会导致土地资源的无序开发和浪费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短期的财政收入,不顾土地的规划和利用效率,盲目扩大土地供应,造成土地的过度开发和低效利用。

同时,由于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较为宽泛,一些地方政府将其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甚至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债务还本付息等日常性支出,而不是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导致土地资源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和发挥。

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金会导致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和风险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不断推高土地价格,从而推高了房价,刺激了房地产投资和消费的过热,形成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

同时,由于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具有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一旦土地市场出现波动或下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就会大幅减少,甚至出现断崖式下跌,给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冲击和风险。

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金会导致财政体制的畸形和失衡

一些地方政府将土地出让金作为重要的财源,忽视了税收等其他正常的财政收入渠道的建设和完善,使得财政收入结构失衡。同时,由于土地出让金是一次性的收入,而支出却是持续性的支出,这就导致了财政收支之间的错配和不平衡。

更重要的是,过度依赖土地出让金会削弱地方政府改革创新、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的动力和能力,使得财政体制陷入一种惯性和困境。

综上所述,土地出让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些地方的财政困难,但也埋下了巨大的隐患。根据有关研究显示,按照目前的供应速度和价格水平,全国70年期住宅用地供应量只能维持2-3年左右。

也就是说,在不久的将来,一些地方政府就会面临土地出让金枯竭、财政收入断崖式下跌、债务风险爆发等严重问题。

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和滥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收入划分和支出责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和责任感,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和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家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和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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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标签:地价   基准   地方政府   财政收入   隐患   支出   地方财政   财政   土地   收入   地方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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