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犯人被砍头时,为何十分听话自觉的跪下?3大原因不得不跪

文/观文史说

编辑/观文史说

大家经常可以在电视剧里看到,犯人被带上死刑场的时候,几乎都是跪着的,甚至有的犯人不用刽子手强迫他跪,他自己就主动的跪下了,非常的听话。[月亮]

那有不少人会有疑问,男儿膝下有黄金,堂堂男子汉大丈夫,为何他们不站着,而是怂的主动下跪呢?

01

大哥,注意别砍偏了

古代的极刑之一“斩首”已经是比较仁慈的死法了,但其中还是存在一定的痛苦,为了减轻痛苦,犯人往往会主动跪下来方便刽子手行刑。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跪姿更方便刽子手挥刀,如果死囚站立,由于身高原因,刽子手很难找到合适的着力点,古代的大刀没有现代锋利,想要一刀致死并不容易。

如果第一刀砍偏了位置的话,犯人的痛苦就会加剧,所以跪姿可以使刽子手更准确地找到要害,尽可能一次成功。

另一个原因是考虑到现场的观感,如果死囚站着,头颅落地后血液会四溅,甚至会污染到旁观的群众,而跪姿可以限制血花范围,不会失控。

一些文献记载,曾有刽子手连砍十几刀才把头砍下,可见其难度非常大,跪姿能帮助刽子手尽快结束这个过程,避免局面更加混乱。

对于刽子手来说,跪姿行刑更能发挥实力,站姿的高度差限制了刽子手的施力空间,跪姿则可充分挥洒手中的刀刃,这也是对刽子手技艺的一种考验。

跪姿可避免意外伤及其他要害,如果首刀偏误,站姿的要害更容易被误伤,而跪姿通过姿势控制可减少这种可能,还可避免行刑中囚犯的反抗,站立容易掀翻刑具设施,影响刑场秩序,跪姿可以减少这方面风险。

那么,对于旁观民众来说,跪姿行刑也更有观赏性,站立更容易遮挡视线,跪姿则可保证群众充分观看执行过程,具有教育作用。

从刑罚礼仪上看,跪姿也更符合规矩,因为在古代,人们十分注重礼仪,站立的姿势可能会被视为对权威的不敬,跪姿则可以表现出罪犯的悔过和顺从。

02

皇权下的尊卑

古代的跪拜礼常被误解为一种屈辱的象征,其实这源于后世对其含义的错误理解,跪拜礼起源于远古时期的一种坐姿,当时百姓席地而坐,为表示尊重而站立时便形成了跪立的姿态,这种礼仪一开始只是表示敬意,并无屈辱之意。

随着时间的推移,跪拜礼逐渐成为了一个仪式,用于表示上下级关系,在周朝时就有九种跪拜礼节,用于不同的场合。

其中稽首礼需要双膝跪地,头触地,顿首礼需要双膝跪地,头低下,空首礼需要站立,微欠身子,这些礼节都表示对对方的尊重,另外,周朝时期的肃拜是一种军礼,不需要跪拜,只需要站立,双手合十稍微躬身。

到了汉朝时,汉高祖见朝堂上大臣们杂乱无序,就让叔孙通重新制定了君臣之间的礼节,大臣需要双膝跪坐,但是要低头俯首。

在元朝时,蒙古人带来了自己的习俗,要求大臣向皇帝上表时跪拜,明朝时,这种跪拜规定进一步扩大到官员见上司也要跪拜,这使得跪拜逐渐成为了表达臣属关系和屈辱的表示。

对于古代的下级来说,向上级行礼是一种规定,百姓需要对县令以下的官员行礼,这几乎成为刻在骨子里的本能,犯人们也不例外,他们从被审讯到接受刑罚,都是跪着的状态。

因此,在斩首前跪下并非出于自己的意愿,而是遵循了千年积淀下来的等级规则,曾经有一犯人名叫嵇康,他是个有文人风骨的人,即使他在行刑前给大家吹奏了一曲琵琶曲《广陵散》,但还是被刽子手按在地上跪下。

行刑前的跪拜礼,体现了行刑者的威严,也彰显了犯人对皇权的臣服,在封建社会中,皇权高于一切,犯人的跪拜表示对皇权的敬畏。

这种仪式同时也维护了等级制度,让百姓意识到违背法律必会受到严惩,戊戌六君子之一谭嗣同,他尽管在行刑前高呼了“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句话,但还是躬身跪下,接受了处决。

可以说,古代的跪拜礼已经成为了权力关系的一种象征,它展示了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一面,让上下级关系得以明确化。

所以,我们不能用现代人的视角来批判古人,毕竟在那个年代,跪拜代表的不仅是屈辱,更是一种规范的仪式,一种维系秩序的手段。

除去这些,犯人在行刑之前已经受到了监狱里的折磨了,行刑时会很虚弱,导致自己双腿发软,自然也就没什么力气站起来了。

03

死囚的体面

人们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是恐惧的,恐惧就会导致犯人双腿发颤,站都站不稳,因此,跪在地上行刑对于犯人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支撑点,也可以避免让前来观看的老百姓看到这如此尴尬的一面。

况且,这些犯人们,他们在监狱的时候是吃不饱饭的,身体自然会变得很虚弱,即使临刑前一天会有人送上“断头饭”,但很多人也是吃不下去的,甚至入狱的犯人基本上都会受到狱卒们无穷无尽的折磨,所以,行刑的时候也不会有什么力气可以站着。

首先是肉体上的折磨,狱卒们打骂犯人是家常便饭,对死囚更是毫不留情。

那些狱卒们为了逼供,会使用酷刑折磨犯人,还会时常殴打他们,狱卒们用长棍子狠狠地抽打他们几十下,直到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有时候他们还会遭受浇冷水的刑罚,很多犯人因受不了拷打,经常昏死过去,而且他们的背上经常布满了紫黑的鞭痕,小腿也肿得像个粽子。

除了肉体上的,精神上的折磨也非常煎熬,监牢阴暗潮湿,犯人们被关在狭小的牢房,无法见阳光,漆黑的环境容易让人产生幻觉和恐惧。

每逢入夜,经常有老鼠爬上犯人们的身体,有时候还会啃食他们身上的伤口处,这就导致他们时刻都在提心吊胆,不仅白天得挨打,晚上还睡不好。

而且监狱的环境是很不好的,糟糕的卫生条件导致犯人们的疾病频发,也没人会为他们治疗,食物也极为粗糙简陋。

在这些折磨下,犯人们满身是伤,正因如此,他们的身体虚弱不堪,瘦得只剩皮包骨,也丧失了反抗的勇气,在刑场上已无力再站立,只能顺从地跪下,等待刽子手的审判。

结语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法律作为社会运行的重要规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呈现出了不同的面貌,古代法律以残酷刑罚见长,现代法律则强调人道主义,这些变化反映了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

在古代,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几乎完全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他们运用残酷刑罚如斩首惩治犯人,目的在于恐吓百姓,巩固自己的统治。

比如,古代中国就广泛采用了斩首这种极为残忍的刑罚方式,当犯人被判处死刑时,会被带到公共场合示众,然后强迫犯人跪下,由行刑者举起大刀砍下犯人的头颅。

这种血腥残忍的场面对其他百姓来说恐怖至极,达到了震慑效果,而犯人之所以面对处决时能够顺从地跪下,一方面是因为生理上的恐惧,另一方面也是长期生活在封建专制统治下养成的习惯,根本不敢反抗权威。

但是社会进步了,法律越来越体现出了人道主义精神,死刑的执行方式也趋于人性化,由枪决发展至注射死刑,这反映了对生命价值的重视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同时,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力求公平公正,保障人权,现代社会普遍采用无期徒刑来替代死刑,这进一步显示出人性化的法律体系,如今,跪拜这样的仪式已基本被抛弃,人们的思想也得到解放。

法律是社会进步的缩影,比较古今法律的变迁,我们可以深刻认识到,一个文明社会需要的是人性化、正义性的法律,而不是压迫性、残酷性的法律,当今社会,我们要继续完善法律,使其体现时代精神,服务人民福祉,建设一个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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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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