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借机扩大“告密文化”教授:偷拍私密言辞公开传播有监督意义

最近,南通支云队的主帅谢晖因涉及“足球内幕”,在酒席上说了些不应该说的话,结果失去了教练职位。他声称上港队花费了巨额资金,甚至说到了120亿元,这段言论最后导致他被偷拍并公开传播。谢晖最终自行辞职,留下了一句“不应该将执迷不悟者交付他人”的遗憾。最近,《环球人物》杂志刊登了一篇评论文章,题为《关于“足球内幕”言论和谢晖失去工作的讨论》。其中,同济大学法学教授金泽刚认为:“谢晖的酒后言辞涉及到其他球队和俱乐部的利益,即使是无根据的夸大之辞,也可能对球队造成负面影响。拍摄和传播这段视频也具有一定的监督意义,再加上这是在公共场合,因此很难谈论侵犯隐私权。”


金教授还指出:“我们必须认识到,谢晖被解雇并不是因为拍摄者的行为造成的,从法律因果关系来看,责任仍然在于谢晖自己的不当言论。尽管拍摄者的行为无疑很不光彩,但谢晖想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可能并不容易成功。”文章的作者则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无论是‘说得不准确’还是‘说得属实’,谢晖从中吸取了宝贵的教训,作为一名公众人物,他必须谨言慎行,否则就得承担后果。”


那么,对于这类私密言辞被偷拍并公开传播,导致公众人物遭受不利后果的事件,责任究竟归属于谁呢?实际上,那些在私密场合进行偷拍并传播的人本质上已经担当起了“告密者”的角色。这种行为不仅仅是“不光彩”,还有更多的社会影响。

首先,谢晖们的酒席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相对公共的场合,虽然与法律意义上的公共场所不同,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半公开的私人领域。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这个私人领域在某种程度上是需要保密的,人们在私人领域中应当尊重彼此的隐私,这是一项基本原则而非什么美德。

当然,发言者也应该意识到他们的言论可能会被传播出去,所以谢晖首先就需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然而,这种酒席上的闲聊本质上是私密的,建立在互相信任和保密的基础上,所以如果我们只把责任归咎于“酒后失言者”,就很难看到“偷拍并公开传播”带来的实际问题——“告密文化”的蔓延。


其次,私人领域中的偷拍并传播行为是否真的带有“一定程度的监督”呢?未经讲话者同意的偷拍是不应被允许的,更不应该传播出去。同济大学的法学教授认为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监督意义,但我个人很难苟同。正是因为私人领域的特殊性,我们必须否定偷拍行为具有监督意义。发言者并没有意图让他们的言论公之于众,只是私下的闲谈,或者是夸大和情绪宣泄。只要这些言论不牵涉到严重的违法行为,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言之无凭,不值一提。如果今后人们在私人领域中都要担心自己的言论会被偷拍并传播,那社会将会变得更加担忧和谨慎,互相信任和安全感也会减弱。


最后,关于“告密文化”中的责任问题,哪个更重要?这位同济大学的教授认为,偷拍并传播者只是不光彩的行为,而文章的作者则认为谢晖应该为自己的失言承担责任。他说:“认识到自己作为公众人物的言行尺度,一旦犯了忌讳,恐怕只能打了牙往肚子里咽。”显然,他们都认为真正的责任在于谢晖,认为他“犯了忌讳,只能自己承受后果”。然而,事实上,我们应该更加警惕的是那些偷拍并传播他人私人领域内的言论和影像的人。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告密行为,是最可怕、最应受谴责的行为。因此,如果我们只是把责任归咎于私人领域中的“酒后失言者”,而认为偷拍并传播的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监督”意义,那么实际上就在宣扬“告密文化”。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私自偷拍并传播他人私人领域内的影像和言论,可能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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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标签:同济大学   教授   意义   偷拍   酒席   言辞   私人   言论   领域   人物   责任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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