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吉世光:潜逃13年后成为最佳男配角,拍40部剧才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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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蛋仔AI

编辑| 胡金Talk

逃亡演员:吉世光的罪与悔

2011年12月7日,一个平凡的晚上,寒风呼啸着,在一个寂静的街角,一场逮捕行动即将展开。当时,一名男子正准备开启回家的门,却没有料到这一刻会如此突然。两名蹲伏在阴影中的警察,仿佛幽灵般飞扑而出,手铐在一瞬间咔嚓地锁上了他的手腕。他们直截了当地质问:“你是不是吉世光?”

男子一愣,然后坚定地否认:“不是,我叫张国锋。”

但警察不为所动,继续紧逼:“你是不是1998年在齐齐哈尔市参与了抢劫杀人案,后来逃跑了?”

男子的脸色开始变幻,内心波澜涌动,最终他低下头,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就这样,一个因为袭警抢枪而逃亡了13年之久的通缉犯被捕,而更让人震惊的是,这个通缉犯竟然是一个曾经获得国剧盛典最佳男配角奖的演员。

他是《潜伏》中的盛乡,他是《宫锁珠帘》中的李大人,他是《东方红1949》中的李德生。他是张国锋,一个在影视圈有着不错名气的演员。

他也是吉世光,一个因为一时冲动而走上了犯罪之路的罪犯。

本文将深入探讨吉世光的罪行经过、逃亡生活、被捕经过、法律制裁和他的内心世界,以及对于他人生的深刻反思和改变。

吉世光的犯罪背景

吉世光,出生于黑龙江的齐齐哈尔,从小就怀揣着文艺梦想。他曾经参加过歌唱比赛,并荣获一等奖。然而,他的家庭并不幸福。父亲沉溺于酒精,经常酗酒,母亲早早离世,留下一个破碎的家庭。在工作单位,吉世光没有前途可言,心情郁郁寡欢。

1998年12月7日的晚上,26岁的吉世光跟随着两名社会青年刘先鹏和李明,踏上了一条罪恶之路。他们的目标是一对夫妻,然而,他们没有料到,这对夫妻中的一位是一名刑警,名叫杨琳。

刘先鹏和李明动用匕首袭击了杨琳,抢夺了他的枪支。而吉世光则挟持了杨琳的妻子,并抢走了她的包。随后,三人匆忙逃离了犯罪现场。

杨琳被紧急送往医院,医生的诊断令人震惊。他被确定为八级伤残,脊椎神经严重受损,终身残疾。这起严重的罪案立即引起了齐齐哈尔市警方的高度警觉。

不久后,刘先鹏和李明被捕,而唯独吉世光成功逃脱了法网。

吉世光在逃亡的过程中,穿越了深圳、山东、浙江等多个地方。他以500元钱的代价购得一张假身份证,改名为张国锋,试图在社会的阴暗角落中隐藏自己。

在逃亡期间,吉世光的生活无比艰难。他在酒吧、工地等地做临时工,勉力维持生计。然而,尽管表面上他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内心深处仍然充斥着深深的悔恨和恐惧。

逆袭之路:演员张国锋的诞生

2006年,吉世光决定追寻自己的文艺梦想。他来到了中国著名的横店影视城,成为一名群众演员。凭借着他的口才、演技和外貌,他在演艺圈逐渐崭露头角。

他参演了《潜伏》、《宫锁珠帘》、《东方红1949》等40多部电视剧,而在《潜伏》中,他凭借盛乡这一角色荣获了国剧盛典的最佳男配角奖。表面上,张国锋风光无限,但在现实生活中,他却是一个饱受恐惧折磨的吉世光。

张国锋,曾是吉世光,他活在两个世界之间。他不敢前往北京拍摄,害怕与家人联系,担忧与人交往。每一天,他都在提心吊胆中度过,害怕警方会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将他绳之以法。

2011年12月7日,正是吉世光袭警抢劫的13周年。在这一天,齐齐哈尔市警方接到了一个关键线索,指认出了吉世光的行踪。他就是横店的演员张国锋。警方立刻派出专案组前往横店,通过缜密的侦查,最终锁定了吉世光租住的出租屋,并在那里将他擒获。

吉世光被捕后,并没有试图逃避自己的罪行。相反,他坦诚地承认了自己的过错。他坦言,他一直希望有一天能够自首,但又害怕面对法律的制裁。他在横店拍戏的时候,也是为了弥补自己的罪过,希望能够通过影视作品传递一些正能量。他知道自己做了不可饶恕的事情,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吉世光的法律制裁与态度

2012年3月,吉世光在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最终,他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法院认定,吉世光虽然没有亲手刺伤杨琳,但他与刘先鹏、李明共同实施了抢劫,并挟持了杨琳的妻子,构成了共犯关系。同时,法院也考虑到吉世光在逃亡期间未再犯罪,并曾救过一名轻生者,因此依法从轻处罚。

吉世光接受了判决,表示不上诉。他表示希望能够用剩下的时间好好改造自己,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他还表达了对杨琳和他的妻子的道歉之情,以及对所有关心和支持他的人的歉意。他坚信,尽管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但他不会放弃自己的文艺梦想,或许有一天,他能够重新踏上荧幕,传递正面价值观。

在本案中,吉世光因参与抢劫罪而被判刑。中国刑法对抢劫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吉世光与同案犯共同实施了抢劫,并挟持了被害人,构成抢劫罪。

吉世光在法庭上接受了公正的审判。法院依法考虑了他在逃亡期间的表现,从而决定从轻处罚。这显示了中国法律体系对于罪犯的公正和人道处理,尤其在考虑罪犯的改造和社会复归方面。

除了吉世光之外,还有两名同案犯,刘先鹏和李明。他们因直接使用暴力手段对杨琳造成重伤,并抢走了枪支,分别被判处死刑。根据中国刑法,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使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罪犯可被判处死刑。

人生如戏,每一步都影响着未来。吉世光的故事告诉我们,无论犯下多么严重的错误,都有机会反思和改变。正如诗人易卜生所言:“你在年轻时栽下的种子,将在老年时收获。你选择走的道路,每一步都将有所计算。生命,不要走错方向,有时,一次错误,毁一生。”吉世

光选择了错误的道路,但在逃亡和演艺生涯中,他也找到了内心的挣扎与悔恨。他最终选择面对法律,承担责任,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弥补过去。这个故事提醒我们,无论过去如何,悔过自新永远都不算太晚。希望吉世光能在改造中找到自己的新生,并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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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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