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葱快评丨“茅台+”不是一用就灵,更不宜“一杯接一杯”

评论员 沙元森

9月4日,瑞幸咖啡与贵州茅台推出的联名咖啡“酱香拿铁”开售。“酱香拿铁”引发了消费者的好奇,开售当天就创造了线上刷屏而线下一杯难求的商业传奇。

或许受到“酱香拿铁”的启发,长沙一家火锅店也在9月4日出售“酱香茅台火锅”。据店家介绍,每一份“酱香茅台火锅”中都含有8毫升贵州茅台酒,用餐现场当面添加,保真保量。

所谓的“酱香茅台火锅”就是把茅台酒当作料酒使用,这样的制作方法或许无损火锅的口感,但是却也给人以暴殄天物的感觉。毕竟茅台不是料酒,它的酱香不是在炭火上煮出来的,而是入喉之后被品味出来的。

商家拿市场上的天价茅台作料酒,不过是为营销增加一个噱头,同时增加了不小的原料成本。这种营销方式可以蹭一时热闹,注定不能持久。

该火锅店声言,去年就曾尝试过“酱香茅台火锅”。去年尝试而没有持续,说明消费者当初就不是很认可。今年在“酱香拿铁”开售当天重新推出,蹭流量的意图更是昭然若揭。

火锅店作为贵州茅台的消费者,享有所购茅台酒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拿茅台酒作料酒抑或作其他用途,在法律层面并无不可。

但是,火锅店在营销宣传中标示“酱香茅台火锅”字样,明确以茅台为卖点,则有可能构成引人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瑞幸咖啡与贵州茅台推出联名咖啡基于商业合作,其他商家未征得贵州茅台同意,就仿照瑞幸进行宣传和营销,已经涉嫌不正当竞争。不然,因为用了金龙鱼花生油炸油条就打“金龙鱼油条”的牌子,这样强行蹭热度、蹭名气会让很多知名商标承受不了侵权之痛。

某平台权威资料显示,无锡曾有商家,在未取得商标授权的情况下自制“茅台咖啡”,并在社交平台进行宣传,当事人因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贵州茅台的相关授权,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网络时代,成也流量,败也流量。随着“酱香茅台火锅”的不断升温,贵州茅台和市场监管部门不可能置若罔闻。“酱香茅台火锅”再次熄火是可以预见的。

毋庸讳言,瑞幸咖啡与贵州茅台的跨界合作,确有几分炒作在其中。但是,他们的成功,也给商界传递了一个经验,就是大胆地尝试,用创新去刺激消费,拓展市场。

而现在一些商家接受到的信号却是“茅台+”一用就灵,有做茅台咖啡、茅台冰激凌的,也有做茅台火锅的。瑞幸的“酱香拿铁”不过是使用了添加飞天茅台的厚奶作为原料,有商家干脆直接用茅台酒勾兑咖啡,手法如此“粗暴”在食品安全上就是可疑的。

继“酱香拿铁”之后,一哄而上的“茅台+”,只能说明一些商家在营销中创意枯竭,热衷抄袭,最终画虎不成反类犬。这样的跟风可以歇一歇了,毕竟消费者不傻,被浪费的每一滴茅台都要由消费者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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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标签:茅台   香茅   茅台酒   料酒   贵州   火锅店   洋葱   火锅   消费者   咖啡   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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