巅峰绝境,湖北首富兰世立获巨额国家赔偿!

兰世立获得刑事赔偿决定书 并将捐赔偿金近日,兰世立成为中国首例红色通缉令被无罪释放的案例。经过902天的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后,他终于获得了广州市检察院出具的刑事赔偿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兰世立将获得591,074元的赔偿金,并要求在侵权行为直接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兰世立在北京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虽然获得了赔偿金,但他对这个判决决定不服,将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他不仅要求广州市检察院在百家媒体上公开致歉,还要求全面恢复自己的名誉,并追究办错案的检察人员以及公安人员的法律责任。兰世立还表示,他将重点追究诬告陷害自己的麦趣尔三兄弟的刑事责任,并希望追回他们非法侵占的泰国暹罗航空、东方航空的股权、经营权以及24架大型飞机的产权。兰世立在发布会上展示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于10月17日签发的穗检赔决[2023]4号《刑事赔偿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显示,兰世立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逮捕,但后来法院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其无罪,终止了对他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这期间,兰世立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长达902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广州市检察院决定向兰世立支付394,074.78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197,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以口头方式向其赔礼道歉,同时要在侵权行为直接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尽管兰世立对于赔偿金表示可以接受,并决定将赔偿金捐出去,但他对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私下道歉并不接受,他将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复议,并要求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百家媒体前公开道歉,并全面恢复他的名誉。

总结:兰世立成为了中国首例红色通缉令被无罪释放的案例,这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的关注。他获得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将为他的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带来些许补偿,但他仍然对检察机关的失职行为表示不满,并决定继续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起案件的发生再次引发了社会对司法体系的质疑,特别是在逮捕和审判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正的情况。兰世立的无罪释放是对这种不公正的最好证明,它也提醒我们要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在这个案例中,兰世立选择将赔偿金捐出去,这是一个积极的行为,显示了他的社会责任感。但是,他对于仅在私下道歉一事的不满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公开道歉和恢复名誉的讨论。或许,公开道歉和全面恢复名誉对于修复被冤枉者的尊严和清白更为重要。我们应该反思这个案例中的问题,对于司法机关的失职行为进行严肃的调查和问责,确保类似的冤假错案不再发生。

同时,我们也应该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赔偿机制,保护被冤枉者的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的目标。对于兰世立来说,他的无罪释放只是一个开始,他将继续追求正义,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希望能够为自己和其他冤假错案的受害者争取到更多的公正和赔偿。而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个案例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如何确保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障?中国企业家兰世立:7年半的冤狱之旅自2016年3月3日开始,已经过去了7年半,共计2792天。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兰世立一直身陷囹圄,生活在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羁押的阴影之下。即便无罪释放,他依然被人非议。曾经是国际知名的企业家,身家超过百亿元的资产,如今却沦为了一个被称为“阶下囚”和“A级红通人员”的悲惨角色,旗下的多家企业也被非法侵吞。然而,与这些遭遇相比,仅仅获得了口头道歉和名誉的部分恢复,并未得到社会的认可。

兰世立表示:“我已经向相关部门提交了赔偿申请,但一直未能得到答复。7月19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31条》成为了‘及时雨’,加快了我国家赔偿推进的进程。”然而,在被羁押之前,兰世立在2016年就曾被判无罪。在他看来,自己本可以避免被羁押,广州人民检察院也无需进行赔偿。记者在《刑事赔偿判决书》上看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兰世立的案件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3月3日,兰世立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被广州市公安局传唤讯问,次日被刑事拘留,3月7日依法延长拘留期限至2016年4月3日。值得注意的是,当年兰世立就曾被判无罪。2016年4月8日,广州市人民检察经审查认为兰世立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决定不批准逮捕,于是兰世立当天被释放。然而,2016年4月8日,广州市公安局因需继续侦查,决定对兰世立指定居所进行监视居住。

2016年7月9日,兰世立未经决定机关批准离开指定监视居住地,广州市公安局再次呈请批准逮捕。2016年8月3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兰世立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16年5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再次下发了复核决定书,认为兰世立仍然无罪,并进一步解释了兰世立被指控的没有履行合同能力、行为不履约、非法占有等相关指控,都无法得到证明,监视他的居住也是不合法的。最终,2019年11月9日,兰世立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入境时被广州市公安局抓获,并同日被执行逮捕羁押。这个令人震惊的故事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如何沦落到这样的境地?他是否能够得到公正的赔偿和正义的伸张?这背后是否存在着更深层次的问题?长达7年半的冤狱之旅,不仅剥夺了兰世立的自由,也让他的声誉受到了巨大的损害。作为一个企业家,声誉是他最宝贵的财富之一。

然而,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他不仅失去了自己的企业,还被迫面对着公众的非议和对他人生的质疑。口头道歉和名誉恢复只能算是杯水车薪,无法真正弥补他所遭受的损失。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被错误地指控并被羁押,而这个错误竟然持续了如此之久。然而,兰世立并不是唯一一个遭遇冤狱的人。在中国,类似的案例时有发生。这不禁让人们思考,司法体系中是否存在着某种问题,导致了这些冤案的发生?难道没有更加有效的机制来保障公民的权益和正义的实现吗?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构建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这一改革进程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在兰世立的案件中,虽然他已经向相关部门提交了赔偿申请,但至今未能得到答复。这显示出在司法赔偿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于冤案的赔偿和正义的实现,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的道歉和名誉的恢复上。

更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机制和程序,确保冤案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并给予受害者公正的赔偿。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司法实施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在兰世立的案件中,我们看到了司法机关的失误和冤案的严重后果。但我们也相信,中国的司法改革将不断向前发展,在保障公民权益和实现司法公正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让我们一起期待,兰世立和其他冤案的受害者能够得到公正的赔偿和正义的伸张。最后,我想问读者们一个问题:对于冤案的赔偿和正义的实现,你有什么看法和建议?请留下你的评论,与我们分享你的想法。兰世立案件:国家赔偿不仅是目的,更是恢复名誉的象征自兰世立被判无罪并于2021年12月20日获释后,他并不满足于此,认为国家赔偿只是他多项诉求中的一部分。在向记者透露他的计划时,他强调了追究麦趣尔三兄弟的法律责任以及追回所失去的航空公司股权和产权的重要性。

对兰世立来说,国家赔偿的意义不仅在于经济赔偿,更重要的是恢复他受损的名誉。兰世立曾被指控合同诈骗罪,但在经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后,法院认为指控不成立,判决兰世立无罪。这一判决使得兰世立得以重获自由,但他认为这并不足以补偿他所受的冤屈和损失。因此,他决定申请国家赔偿,并追究那些诬告他的人的法律责任。在兰世立的诉求中,经济赔偿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他还计划追回由于被诬告而失去的泰国东方航空和暹罗航空的股权、经营权以及24架飞机的产权。这对兰世立来说非常重要,因为他认为只有恢复这些权益,他才能真正东山再起,实现自己的复仇。此外,兰世立还希望追究那些办错案的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人员的责任。他认为,这些错误导致了他的冤案,他们应该为此负责。他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他们的责任,以警示其他公职人员不能滥用职权,冤枉无辜的人。对于兰世立来说,国家赔偿的意义远远超出了经济赔偿的范畴。

他希望通过国家赔偿来恢复自己的名誉,证明自己是清白无辜的。对于一个企业家来说,名誉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他在商业界的声誉和地位。只有恢复名誉,兰世立才能重新在商业上崭露头角,取得更大的成功。目前,兰世立已经恢复了自由,并拥有了两家港股主板企业。但他的雄心壮志并未止步于此。他希望能够再追回因为麦趣尔三兄弟诬告而失去的两家航空公司。对于他来说,这不仅是恢复损失的途径,更是一个机会,让他东山再起,证明自己的实力和价值。总的来说,兰世立不仅希望获得国家赔偿,更重要的是恢复自己的名誉。他认为国家赔偿的象征意义远远超过经济赔偿的数字。通过国家赔偿,他希望能够追究那些诬告他的人的法律责任,并追回自己失去的航空公司股权和产权。这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警示其他人不要滥用职权,误判冤案。最终,兰世立希望能够通过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再次获得成功。

在兰世立的故事中,我们不禁思考:在司法程序中,如何确保正义得以伸张?如何预防冤案的发生?是否需要对那些滥用职权导致错误判决的人进行更严厉的追责?欢迎读者留言,分享您的观点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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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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