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魏晋,什么样的人才能够立碑? - 社会科学报


文史之旅


由此折射出东晋时人对魏晋石碑文化的认识:石碑是一种正面的纪念装置,只有少数获得高度评价的精英人士,方才享有立碑资格。


原文:魏晋何人可立碑

作者 | 复旦大学 徐 冲

图片 | 网络





《北堂书钞》所引《会稽典录》中记载了一个曹植毁碑的故事:


魏曹植为东阿王,东阿先有三十碑,铭多非实,植皆毁除之,以(虞)歆碑不虚独全焉。


此事不见于《三国志·魏书·曹植传》,颇有分析价值。曹植封东阿王的时间在魏明帝太和三年(229),时年三十八岁。其后他在这里一直待到太和六年(232)二月改封陈王。据上引文字,在此期间,他曾对当地的三十方石碑进行过大规模的“毁除”行动,而独留下一方虞歆碑。不过毁碑行动的具体时间就不得而知了。








魏晋精英对东汉石碑文化的否定倾向







如所周知,曹植一生曾多次徙封。如《迁都赋序》所言,“余初封平原,转出临淄,中命鄄城,遂徙雍丘,改邑浚仪,而末将适于东阿”。与曹魏尤其是明帝时期的宗室政策有关,曹植的徙封传统上给人们的印象是比较落魄和悲惨的,他自己也喜欢渲染这一点,类似“号则六易,居实三迁。连遇瘠土,衣食不继”云云的抱怨常见于晚年作品。但这种所谓的“落魄”,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人们对才华过人的曹植在继承人之争中败于曹丕的惋惜,以及由此带来的落差感。整体而言,他毫无疑问是当时集政治权贵与文化精英于一身的“人上人”。


上引《会稽典录》记载的“曹植毁碑”故事提示我们,曹植在东阿期间除了抱怨自己怀才不遇、境况悲惨,还有作为政治精英进行文化革新的激进面向。这一面向在曹植的其他作品中也时有所见。如黄初三年(222)在鄄城拆除当地的“汉武帝殿”时,作《毁鄄城故殿令》,结尾即言:


况汉氏绝业,大魏龙兴,只人尺土,非复汉有。是以咸阳则魏之西都,伊洛为魏之东京,故夷朱雀而树阊阖,平德阳而建泰极,况下县腐殿,为狐狸之窟藏者乎?今将撤坏,以修殿舍,恐无知之人,坐自生疑,故为此令,亦足以反惑而解迷焉!


在曹植这里,汉魏禅代不是单纯的易姓更替,更具有强烈的文化革新意义,对宫殿的再造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他强调这一革新再造不仅表现在中央层面的“夷朱雀(门)而树阊阖(门),平德阳(殿)而建泰极(殿)”,在鄄城这样的“下县”地方也有展开的必要。作为文化革新的一部分,曹植在东阿开展“毁碑”行动时大概也有着同样的心境和动力。其实类似的行动也见于其兄魏文帝曹丕一方,规模更大。《水经注》载洛阳天渊池中“有魏文帝九华台,殿基悉是洛中故碑累之”。为了新宫殿设施的建设需要,曹丕直接将洛阳一带的众多汉碑——数量一定远超东阿的三十方——用作奠基石材,生动展示了“汉魏革命”在物质性层面和文化性层面的同步展开。


从曹丕、曹植的例子可以看出,曹魏时期以二者为代表的政治权贵/文化精英,对东汉的石碑文化具有相当程度上的否定倾向,典型表现就是对汉碑本身的物质性消灭,或予“毁除”,或作他用。有趣的是,魏晋墓葬中颇有发现东汉石碑残构的例子。1984年偃师杏园西晋墓M34中出土残碑六块,有“河东陈巳”“辽西朱生”“弘农赵□”等五人题名,可能来自东汉时期所立墓碑或颂德碑,后被打碎弃置在前、后室填土中。1993年偃师火神凹西晋墓M51中所出东汉张禹残碑,系“用残碑直立紧靠在小砖拱券的甬道门口”以为内侧封门;碑额仅余一篆书残字,全碑缺损六十余字,“表面粗糙,凿剁痕迹明显”,当为有意破坏后用为墓室石料。2000年四川芦山所出建安十三年(208)赵仪残碑,则是“被凿成三块,作为城墙的建筑石料”。这些魏晋时期对东汉石碑进行毁除、挪作他用的实例,都可以与前述“曹植毁碑”故事中所表现出的魏晋精英对东汉石碑文化的否定倾向相对应。








立碑资格







不过,这并不能囊括上述“曹植毁碑”故事所要传达的全部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故事中,曹植并未将东阿当地的三十方汉碑全部毁除,而是单单留下了一方虞歆碑;并记载毁碑的原因是这些石碑“铭多非实”,独存虞歆碑则是因为其碑文“不虚”。这可以说明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


第一,曹植虽然以毁除行动表达了对东汉石碑文化的否定态度,但并未否定“石碑”本身。东汉石碑文化中以人为主体的主要类型包括墓碑和颂德碑。前者立于碑主家乡墓园,后者立于碑主任官地方。虞歆为会稽人,东阿当地的虞歆碑显然是颂德碑。曹植对虞歆碑的保留显示,他仍然认为这是一种值得重视和发扬的纪念装置。曹植本人还参与过黄初二年(221)立于鲁国的“孔子庙碑”的碑文撰写,也可以旁证以他和曹丕为代表的曹魏精英对石碑本身的肯定态度。


第二,曹植对石碑毁除与否的标准是“非实”/“不虚”,即碑文内容需要与碑主品行相符。其实曹植未必对东阿当地三十方石碑之碑主的生平行迹都有所了解,能够对比碑文做出公正的判断。这种修辞对应的事实很可能是在这三十位碑主中,曹植仅知道虞歆之名,其他人在他眼中均为无名之辈,或者不够有名。换言之,这种修辞实质反映的是对碑主的人物评价高低。曹植在雍丘时还作有《郦生颂》,显示他对郦食其评价甚高,其序云“余道经郦生之墓,聊驻马,书此文于其碑侧”,显然也没有毁除其碑。立碑或者存碑与人物评价结果呈现正相关关系。


实际上,《北堂书钞》引自《会稽典录》的这条材料,在“曹植毁碑”故事之前,还有一句关键的话:“虞歆,字文肃,历郡守,节操高厉。”说明整段文字叙述的主要对象并不是曹植,而是虞歆。《会稽典录》的作者虞预是东晋会稽虞氏的代表人物,也是吴地的文化精英。他在书中记载曹植当年在东阿毁二十九碑而独存虞歆碑,其具体情节的可靠性值得怀疑(例如曹植毁碑的数量是否有如此之多,是否真的只留存了一方虞歆碑),但借曹植之“手”——毁碑、存碑,和曹植之“口”——人物评价,来颂扬自身先祖的意图还是非常明显的。由此折射出东晋时人对魏晋石碑文化的认识:石碑是一种正面的纪念装置,只有少数获得高度评价的精英人士,方才享有立碑资格。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67期第8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宋献琪


拓展阅读

视域 | 魏晋玄学,对《论语》学产生了何种影响?

文史之旅 | 近代中国家庭伦理情节剧:缝隙里透出光芒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8

标签:魏晋   鄄城   东阿   偃师   碑文   东晋   石碑   东汉   社会科学   精英   文化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