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黑龙江的企业退休人员,你享有取暖费的待遇了吗?

#秋日生活打卡季#​

又又又要交取暖费了!你交了吗?今年你们那里的取暖费又涨价了吗?涨了多少?​如果你是退休人员你享受到取暖费的福利了吗?

我是黑龙江省伊春市的灵活再就业企业退休人员,已经退休六七年了,从来没有享受过取暖费的福利。我的住房面积是78平方米,每年要交将近两千元的取暖费,(我的一个月的退休金每年也在涨,但是涨了六七年涨到现在才两千一百多[捂脸][捂脸])这些年由于去女儿家帮忙带孩子,已经有十多年没在家住了,已经申请报停了(就是不用供热了)但是每年还是要交六百多元的所谓的“隔热费”![大笑][大笑]据说今年的取暖费还要涨!涨幅为12.23%。​住宅由每平方米35元涨到39.28元,面积按照建筑面积的0.7计算,若住户报停,需缴费30%。

有些南方人可能不太了解取暖费,取暖费就是城市(尤其是指我们北方城市)进入冬季后,居民向供热部门交纳的用来维持供热所需的原材料、人员、房屋设备等的相关费用,在我们这里如果没有取暖措施一般是难以生活的,取暖已经成为我们北方人的日常惯例了,伊春本来是一个经济不太发达的城市,人们生活水平本来就低,可是取暖费居然还要涨!

​据了解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确实应该享有取暖费的福利。而费用是由企业和社保部门共同负担的,具体标准为:每月30元,根据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由企业和社保部门按比例分摊。此外,对于低保、特困、重度残疾等特殊群体的退休人员,取暖费标准还会有相应的提高。​但是,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有些企业虽然应该负担退休人员的取暖费用,但是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没有按时支付退休人员取暖费用,给退休人员带来了很大困难。虽然有一些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费用由社保部门垫付,但是却大多数发放不及时、发放不足!

作为一个黑龙江省的灵活就业企业退休人员殷切期望黑龙江省政府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按时足额支付退休人员的取暖费用,对于无法履行义务的企业,应当严格处罚。以保障维护企业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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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5

标签:伊春市   伊春   黑龙江省   企业   黑龙江   社保   福利   待遇   负担   费用   部门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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