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农商行回应拒为无工作人员办银行卡:是银行规定 律师:如果有相关规定 请出示依据

“没有工作,凭什么不能办理银行卡?”近日,广东东莞,男子去银行办理银行卡时,因为没有工作,被银行柜员拒绝办理。男子认为,自己虽然没有工作,但办理银行卡有正规用途,便与银行柜员争论起来,不料银行柜员理直气壮的表示,现在电信诈骗猖獗,没有工作就是开不了银行卡。

视频中,银行工作人员则称其无工作开不了卡,不符合要求。该银行工作人员称要核实用户办卡用途,遭男子反问“我在网上消费不属于正常用途,确定?”对方则表示“确定”。

13日,该支行回应称,这是该银行的规定,客户若无工作,只可办理存折业务。工作人员称,办理银行卡需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像自由职业或者无业人员可以选择办存折。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现在去银行办理银行卡,确实核查比较严,“现在需要居住证、工作证明、限额支出,不能大额支出! 3月份的时候了解的”。

有网友认为,治理电信诈骗无可厚非,但不能因此限制普通储户的权益,现在没有工作的人很多,难道都不能办理银行卡吗?

也有网友称,银行的初衷也是好的,储户们一定要设身处地的着想。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本案应该如何评价呢?

头条号作者“以案普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如果有相关规定 请出示依据

首先,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银行与储户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银行不能随意的干涉储户办理储蓄业务。

本案中,男子来到银行办理业务,肯定是为了储蓄业务,现在银行设置附加条件,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

其次,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意思就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无故干涉商业银行办理正常的业务。

当然,商业银行法第8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也就是说,如果商业银行系执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那么无可厚非,但一定要拿出依据来,否则绝对不能擅自加码,拒绝为储户办理业务。


(零度时评综合观察者网、@以案普法、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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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8

标签:银行卡   商业银行   银行   东莞   行政法规   储户   相关规定   存款   商行   工作人员   男子   律师   业务   网友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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