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燃油附加费上调 乘坐飞北上广深等航班将多掏20元

10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征收标准将迎来年内第三次上调。今日,记者了解到,国航、川航、祥鹏航空等航司相继发出通知宣布,自10月5日零时起,上调中国内地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调整后最高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每人每航段130元。

根据各航司的通知,由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上涨,根据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有关规定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征收标准。此次调整后,800公里及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每人每航段7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每人每航段130元。与调整前的征收标准相比,分别上调10元和20元。

这是继8月5日、9月5日上调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年内第三次上调。800公里以上航线一般为航班空中飞行时间超过1.5个小时的航线,例如成都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拉萨等航线里程都超过800公里,燃油附加费按130元标准征收。800公里及以下航线则为飞行时间1.5个小时内的航线,例如成都飞丽江、九寨沟、昆明、西安、红原等航线,燃油附加费按70元标准征收。

各航司在通知中均称,以下旅客的燃油附加免收或减半征收: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及以下每人每航段30元,800公里以上每人每航段60元。新的燃油附加征收标准执行时间以出票日期为准。各航司提醒称,10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若在10月5日及以后进行变更,不再按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差价。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杨富 供图 杨富 责任编辑 何齐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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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5

标签:附加费   燃油   民航局   成都   航线   旅客   明日   航班   航空   通知   标准   国内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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