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虹,女,1919年出生,原名陈秀,聊城县(今聊城市)城内马宅街人。
1937年11月,李虹在东平参加救亡协会。
1938年2月,李虹在聊城政训处工作,6月任茌平妇救会宣传部长,11岳任山东纵队二团股长。
1939年11月,李虹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肥城县妇救会长、县委委员,泰西妇救分会宣传部长,鲁西区妇救总会秘书、副部长,中共冀鲁豫区委妇委委员。
抗战胜利后,李虹历任中共濮阳市委委员、区委书记,中共济宁市区委组织部长,中共南旺县委委员、宣传部长。
建国后,李虹历任中共平原省委宣传部秘书、副科长,中共华北局宣传部干事。
1955年,李虹调天津工作,任天津国营七一二厂副厂长,中共天津市委工业部办公室主任,河北区委副书记,市化工局党委书记。
1971年后,李虹任天津轻工学院副院长。
1978年7月 李虹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
1979年8月,李虹毕业后,任中共天津市委河西区委副书记、革委副主任兼政协主席。
1987年,李虹退居二线。
页面更新: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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